涉嫌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51:48 435 人看过

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量刑一般会构成贪污罪,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的社会角色是公共财产的监护者。被拆迁人提供虚假的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动配合,其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单纯的公共财物所有权,其构成的是单纯的财产性诈骗犯罪。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负有公共财产的守护义务,该守护责任决定了其必须阻止该诈骗行为,在国家工作人员不但不忠实履职,而且有意识地配合被拆迁人的诈骗行为的情形下,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特定角色,使得他的介入行为是对其保证人身份的一种直接背叛,从而导致整个案件的法益侵害性质得以提升,进而案件的性质因此发生变化。换句话说,从法益侵害的角度看,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介入,受侵害的就不仅仅是财产所有权,而且亵渎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加重了法益侵害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地位通过其法律上的义务得以凸显,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带有财产性职务犯罪的贪污性质。

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的二种形态

(一)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认定的起点: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诈骗行为是否明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犯罪范畴,内外勾结的行为认定也就必须符合共犯的特征。共同犯罪故意的判断对内外勾结认定至关重要。共同犯罪故意的有无往往取决于行为人和其他犯罪人是否进行了意思联络,具体到征地补偿中,即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是否明知。如明知,则进人共同犯罪的判断领域;不明知,则不存在共犯问题。

(二)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的形态。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诈骗征地补偿款行为具备了明知的条件下,就进入了共同犯罪的认定领域。结合其客观行为,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的形态有如下三种:

(1)事中明知不作为形态。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开始对他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并不知情,但随着征地工作开展而知晓,在补偿款被骗取之前而不作为,事后收取了他人给予的感谢费。

(2)事前明知作为形态。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在其履行职务之前,就知晓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而予以帮助,事后收取了他人给予的感谢费。

(3)事前积极共谋积极作为形态。国家征地工作人员事前积极与他人共谋骗取征地补偿款,其职务便利是达致骗取结果的主要方式,事后收取了他人给予的感谢费。内外勾结的三种实践形态都属于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虽然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这种程度上的差别却妨碍了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贪污罪的认定,造成了此类案件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由此来看,固原市征地补偿诈骗都按照刑法当中规定的法条来处理的,也不能因为诈骗的是征地补偿就部分事实缘由的一律从重处罚了,对诈骗的国家补偿款的数额除了会要求如数返还以外,甚至会结合案件的恶劣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罚款,至于刑期也是根据,诈骗的征地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和其他因素来考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骗取拆迁补偿款方式
    刑事责任年龄
    一、骗取拆迁补偿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安置利益巨大,有些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补偿款和安置房而选择铤而走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示您,提升补偿当依法,通过欺骗手段不仅难以达到获得额外补偿的目的,一般金额超过2000元还可能触犯刑法诈骗罪,引来牢狱之灾。二、诈骗多少钱可以定罪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市不同,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如果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
    2023-06-08
    37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
    一、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拆迁安置房有合法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变理产权人名称,变更产权人名称要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
    2023-04-18
    39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
    2023-03-30
    389人看过
  • 国企职工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被起诉
    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案。柳州市城投公司原职工李某,明知房屋拆迁补偿材料是伪造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审核,骗取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被提起公诉。李某,男,现年37岁,是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职工,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审核工作。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柳北区长塘镇鹧鸪江村水碾屯的一处房屋因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在2010年4月22日已被柳北区城市执法部门强制拆除。然而,2010年5月,南宁市某房屋拆迁工程公司柳州分公司拆迁员谢某(另处理)伙同该公司总经理何某(另处理),共同预谋利用上述已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测绘图,虚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方式骗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两人商定后,何某将骗取的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一事告知市城投公司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审核的李某,李某对此表示默许。之后,谢某伙同鹧鸪江村水碾屯第六村民小组组长陈某(另处理),伪造了一套
    2023-06-08
    61人看过
  • 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安置利益巨大,有些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补偿款和安置房而选择铤而走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示您,提升补偿当依法,通过欺骗手段不仅难以达到获得额外补偿的目的,一般金额超过2000元还可能触犯刑法诈骗罪,引来牢狱之灾。一、骗取国家拆迁款怎么定罪吗?骗取家拆迁款涉嫌诈骗罪、贪污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2023-02-14
    318人看过
  • 拆迁农村房屋要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一、拆迁农村房屋要怎么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2)作价补偿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
    2023-03-01
    195人看过
  • 涉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收拾
    一、涉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收拾?1、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处理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应区分两种不同的动迁情形:一是动迁房屋是公房的情形。按照公房管理以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公房动迁安置首先要确定应安置人口。二是动迁房屋是私房(即居民个人名下的产权房)的情形。相对公房动迁而言,这种情形较为简单明晰。对私房的动迁,一般以产权人为应安置人口,实际居住在房屋中的人员应由产权人负责安置。产权人之间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如房屋产权系按份共有,拆
    2024-01-24
    245人看过
  • 骗取国家和房屋拆迁补贴的罪行
    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属于诈骗罪。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骗取农业补贴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金额达到三千元就符合立案标准。1、骗取农业补贴涉嫌的是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
    2023-07-05
    307人看过
  • 拆迁款骗局大揭秘:拆迁员涉嫌帮助居民骗取好处费
    某拆迁公司员工胡北安,利用负责地铁6、8号线部分拆迁工作的便利,向拆迁户索要20万元好处费,协助拆迁户制作假证以多获取拆迁补偿。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胡北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地铁8号线和6号线的修建正在进行地面相关房屋的拆迁工作,当工作进行到东城区玉阁胡同19号院时,该院临街的居民有一些门面房,由于对拆迁补偿有分歧,这些拆迁户一直没有和拆迁公司达成协议。胡北安在与有门面房的黄某一家谈拆迁补偿时,黄家人的条件是要么补偿一处沿街门面房,要么一次性支付600万。胡北安则表示,黄家的住房肯定达不到这个补偿标准。由于对拆迁政策轻车熟路,胡北安告诉黄家,可以多登记几个人,再搞定困难户证明,就可以轻松多获取补偿款。黄家人随后伪造了结婚证和患病证明,但这些作假被胡北安识破。胡北安通过他人告诉黄家,只要给他20万元好处费,他可以帮忙多领取拆
    2023-07-03
    1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款是否可以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房屋拆迁款是否可以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屋是共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共有人按比例或者平均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份额的确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
    2024-01-22
    317人看过
  • 门面房屋拆迁补偿是否与房屋拆迁补偿相同
    拆除门面房的补偿和房屋的补偿是一样的吗?回答:这是不同的。商店的搬迁增加了对商业损失的补偿。经营损失补偿计算在实践中,不同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不同,可以概括如下:首先,按照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巢湖市城镇房屋拆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补偿费”规定,在产权交易条件下,停产停业损失按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5%v按月计算。根据《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经营性住房是指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并直接用于商业活动的住房,包括金融、娱乐、餐饮、服务等各类住房。非经营性住房是指除经营性住房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住房,包括工厂、战场码头、仓库、办公楼、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设施住房等。非住宅房屋拆迁导致停业的,拆迁为经营性的,实际单位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金8%的补偿;非经营性拆迁的,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5%的补偿。其次,它是根据房子的面积来
    2023-05-31
    30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资质,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什么
    一、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资质房屋拆迁需要资质。各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二、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什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2024-01-27
    489人看过
  • 涉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谁
    一、涉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谁?征地拆迁纠纷应该起诉征地部门,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前要收集哪些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三、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拆迁纠纷立案
    2024-01-25
    108人看过
  • 离婚前拆迁房屋怎么分拆迁补偿款
    一、离婚前拆迁房屋怎么分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标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三、离婚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诉讼
    2024-01-27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骗取征地补偿款罪涉嫌诈骗罪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诈骗行为在生活中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你所说的骗取征地补偿款的情况是属于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抢建房屋骗取国家拆迁补偿,如果还未领取补偿款,是否是诈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
      1,每个地方的规定标准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而且其标准也是根据被拆迁地段的等级来定级分配的。2,主要都涉及一下几个方面的赔偿:、房屋货币补偿或置换、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等
    • 假结婚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什么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3-07
      假结婚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2、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3、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收取增值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房屋拆迁补偿不属于上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什么样的涉嫌骗取贷款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1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