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08:20:23 114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是什么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二、社会团体法人具有什么特征

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由社会团体独立支配使用,并能以之来承担民事责任,才符合法人资格的要求。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社会团体的性质不同,其名称也不同,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也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名称。如果社会团体没有自己的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而只是附属于其上级单位或是某机构的一部分,就不具备法人资格。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还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完全符合法人的条件,如果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或机关来承担民事责任。

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具备了法人条件,并且会员之前达成一致的意愿以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过依法登记成立后将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照法律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成立之日起就具有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如何注销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组织注销流程为:1、登录省政务服务申请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注销登记事项的正式文件;4、清算组织提出的财务清算报告;5、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6、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的正副本;7、注销登记表;8、注销税务通知书;9、银行账户注销通知书。社会组织注册了算备案吗社会组织注册了算备案。社会组织注册是社会组织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简化的备案形式。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但不具备登记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符合备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备案。社会组织是人们为了有效地达到特定目标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统建立起来的共同活动集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
    2023-07-03
    147人看过
  • 受偿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本篇文章主要讨论存款保险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破产财产受偿主体的资格问题。1、中国人民银行。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救助是其职能而非义务,从这个角度讲,央行只是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而绝不能成为问题金融机构的最后埋单人,理由有三:(1)最后贷款的性质决定了最后贷款必须偿还。中央银行为问题金融机构提供的最后贷款只是一种为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发生而提供的暂时性救助,并不是无偿为问题金融机构注入资金。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最终化解危机而“复活”,还是最后资不抵债而被清算破产,中央银行提供的最后贷款都必须偿还。(2)偿还最后贷款是克服最后贷款人负效应的需要。最后贷款人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增强公众信心、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弱化市场约束、破坏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等负效应。(3)偿还最后贷款是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金融机构的股东是金融机构最大的受益者,经营过程中存
    2023-06-11
    60人看过
  • 社会团体法人和社团法人的对比分析
    1、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的分类标准不同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社团法人根据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可将其分为营利社团法人和公益社团法人。我国立法分类中的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其他的法人基本上都属于社团法人。2、社会团体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而社团法人则是法人药店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企业负
    2023-07-05
    230人看过
  • 社团法人是否属于社会团体成员?
    1.社会团体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的团体。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2.社团法人是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社团法人之成员统称社员,其享有的权利亦称社员权,如股东权就属社员权。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例如工会、学会等,有的则属于财团法人,例如各种基金会。与社团法人对应的概念是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是指以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经营者是法人吗《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是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是该企业的实际掌控人。比如张三注册了一家“张记贸易公司”,法人就是“张记贸易公
    2023-07-17
    286人看过
  •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指的是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社区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以人的组合为基础。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和研究团体。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原则上需要登记,登记主管部门为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不需要登记,社会团体成立后具有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是什么?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
    2023-07-05
    193人看过
  • 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一、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如何认定公司在清算期间,法人资格存续,但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二、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1、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2、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
    2023-04-18
    386人看过
  • 社会团体如何取得社会信用代码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二、社会团体如何取得社会信用代码可以获得的。这个就是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市场监管管理局办理,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后,通过了,就拿身份证都现场打印,就有营业执照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营业执照号。
    2023-12-14
    278人看过
  • 社会团体法人由谁担任
    法律综合知识
    一、社会团体法人由谁担任1.社会团体法人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法人的担任者往往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根据组织的章程和相关法规来确定的。2.与公司不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通常由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由组织的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推选出的代表担任。值得注意的是:1.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组织的章程和相关法规,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2.他们还需要对组织的财务状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进行登记。1.虽然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不同职位的人员担任,但他们在行使职权时都需要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行使符合公司
    2024-07-10
    39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资格
    在合法申报了债券之后的债权人都被视为债权人会议的正式成员,他们有资格参与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对于还未明确具体债权数额的债权人而言,在除却由人民法院特别在会议期间授权并临时确定债权金额的特殊情况下,丫们暂时不能参与行使表决权。然而,债权人却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参与到债权人会议中去,同时也就拥有了代表自己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和机会。《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
    2024-08-09
    16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受让人的资格?
    受让人是一种法律用语,相对出让人,指的是权利的接收方。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接受债权后享有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以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且并非仅以消极的不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办条件,而须在租赁期限内积极地使承租人使用收益。由于受让人继承了出租人的地位,在租赁关系存续中,若租赁物出现损害或瑕疵致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时,受让人便负有保持租赁物合于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维修义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遭到毁损,为保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状态,在维修有必要和可能情况下,受让人应当予以维修。妨害除去的义务。与维修义务基于同一事由,为保
    2023-07-02
    170人看过
  • 继承人的资格如何确定?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在于继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只有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者扶持,经法律确认形成扶养关系,才有继承权。继子女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孙子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孙子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父亲先与爷爷死亡的;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
    2023-07-09
    4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说来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一、员工要求自行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行首先,签订哪种合同根据实际用工形式决定而并非由员工是否同意缴纳社会保险来决定,用工风险并非来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其次,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二、劳务合同就是劳务派遣合同吗一)从法律意义上讲,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完全是两回事,劳务合
    2023-06-22
    61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经济合同,从某个角度上讲,我国的经济体制与过去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主体资格问题,非法人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效。法人单位也可以向所属非法人机构办理授权委托,然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出现主体不合法的问题。由此可见,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民事活动,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虚假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仅合法建立的合同受保护。那么,如果为
    2024-01-17
    297人看过
  • 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法人吗
    是的。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一、公益组织能否是商标权主体公益组织可以是商标权主体。社会组织也是市场主体的一部分,也具有一般权利人的属性,包括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一般社会组织的注册形式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基金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二、民法典经济法中非营利法人包括那些?法人有不同的类型,法人可以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法人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但法人需要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
    2023-06-26
    6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自动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
    • 社会团体资格怎么取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6
      一、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自动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
    • 挪用社会团体的资金如何定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这个社会团体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则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其他一般团体,则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涉嫌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要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6
      1、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如何获取社团法人的股东资格证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社区法人中的股东资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原始获得和继承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