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权的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2:06 368 人看过

协议管辖权的含义

协议管辖权,也称为合意管辖权或协议管辖权,指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双方选择通过协议解决争议的主管法院。在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债务才能受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协议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在原“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产权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由不动产物权和知识产权引起的民事纠纷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意志本身可以作为国际管辖权的基础。因此,协议管辖权也被称为当事人意思自治。意大利、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在国际管辖权立法中直接或间接规定了协议管辖原则。苏联法律普遍承认协议管辖原则。其他国家,如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奥地利等,虽然立法中没有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将国内管辖中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扩展到了国际管辖。英国至少在合同诉讼中承认协议的管辖权。然而,极少数国家不承认本协议的管辖权。

协议管辖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协议管辖的案件,(二)当事人同意选择法院管辖,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标的物所在地以及其他与争议实际相关的地点。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的,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的一家工厂和黑龙江的一家工厂在签订合同的北京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标的物的位置是标的物的存储位置。例如,在上海一家工厂与大同一家工厂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合同约定履约地点为大同火车站,货物从上海装运至秦皇岛港时发生了争议,由于货物在秦皇岛港,且秦皇岛港是标的物所在地(3)管辖权的选择必须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包括书面协议,其形式可以是合同,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用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可以有形地表达双方同意的主管法院的意图。或者双方在诉讼前达成的管辖权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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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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