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办理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22:35 221 人看过

1、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缴费情况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职工失业后,应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自确认的资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郑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1、《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2、《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3、失业人员与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4、失业人员档案;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招、聘用)关系的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一般几号到账

失业金一般几号到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失业金通常是在月中或月末领取。失业保险金到账时间经核实确认后,并当月签字成功的,失业金会自动转入个人账户。如果在本月底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能因银行转账延迟,可以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也可以到银行进行咨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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