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范围是什么《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劳动部关于199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如下: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企业和劳动者;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个人经济组织和劳动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劳动者;实行企业管理的机构的人员;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劳动者
不包括公务员、准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根据当时的设计,工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另一部分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多样化的,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不适应劳动关系客观发展的需要,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即增加了私营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制度逐步完善本法的调整也包括了事业单位的taff。此外,本法还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实际劳动关系的需要,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专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法是受双方约束的法律规范,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法是规范自然人、法人和劳动者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s等主体平等的组织
-
天津市劳动局的劳动合同
254人看过
-
法律实施范围是什么?
227人看过
-
施工劳动合同的范围是什么,不分等级
3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范本]天津市临时劳动协议书
137人看过
-
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
428人看过
-
天津市技术合同范本是什么
201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不属于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意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
-
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71.实施《劳动合同法》在即,受保护范围的限制,非法用工的员工、家庭雇佣的保姆、保险推销员和自由职业人等4类人员将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2.《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有偿劳动,相互间构成权利与义务关系。这4类人员显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要求和定义,因此,目前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
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实施范围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0律师解答 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实施范围包括: 1、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
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①亲自履行原则;②权利义务统一原则;③全面履行原则;④协作履行原则。 要求编辑 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范围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0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