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6:00:18 446 人看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为因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而造成严重工程安全事故后果,可从以下三方面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违反的是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非其他法律。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是建设单位存在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不合法施工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还表现在其造成了严重的工程安全事故后果,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一、企业转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体现以下4个方面:

1.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在转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

2、因转包产生的拖欠材料款、租赁款、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转包人单独或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连带支付的责任;

3、因转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就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方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将面临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记入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并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等。

三、刑事责任方面:因转包引起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二、纯正的单位犯罪是什么意思

纯正的单位犯罪是: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重大安全生产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多少年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判刑标准1、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是情节特别恶劣,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生产、
    2023-03-10
    233人看过
  •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是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怎么量刑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
    2023-02-21
    420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认定,要怎样处罚?
    一、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如何认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要准确认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
    2023-03-01
    350人看过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多长时间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单罚制的单位犯罪都有什么情况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一般会有以下情形: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二、纯正的单位犯罪是什么意思纯正的单位犯罪是: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
    2023-06-26
    319人看过
  •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难点问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概念及其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概念及其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故意压低价款,从中索取回扣;一些承包商、中间商也大捞好处,肆意增加工程非生产性成本;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压缩工期,降低造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索贿受贿,贪图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先后在辽宁、
    2023-04-22
    327人看过
  • 重大安全事故罪算什么犯罪类型
    认定依据如下:1.侵害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3.主观方面是过失,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一、交通肇事罪是过失吗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属于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二、什么是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023-03-09
    496人看过
  • 什么样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可以立案?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1、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标准如下:(1)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2
    468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与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条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一、安全事故技术员要坐牢吗不会。因为一般安全事故的安全员不是主要负责人、也不是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如果要判刑只会有两个罪,一是重大责任
    2023-03-11
    156人看过
  • 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是什么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飞行事故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构成本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地说,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三个因素组成的。1、航空人员必须有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与飞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航空维修人员不认真检查、维修航空器,未及时发现航空器的故障;领航员领航不正确,飞机起飞前,机长不对航空器进行全面检查,
    2023-02-25
    328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有以下要件可以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没有以下要件则不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特征摘要:我国现行《刑法》增设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这对于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意义深远。然而现行法对本罪构成之规定相对笼统,且其与相关边缘罪名之间也不完全泾渭分明,使得对本罪作进一步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必要。也正是基于前述理由,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常遭遇左右为难之境。,笔者拟着重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罪名界定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辅之典型案例,以期能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分为三部分,分别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2023-07-27
    14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本罪和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行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者对直接负责人进行行行政处罚,或者相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以法定重大结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有明显的不同。(一)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部门、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工程监理部门,属于部门犯罪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部门的员工,属于自然人犯罪。(2)客观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3-08-18
    252人看过
  • (一)客观要件是什么?(二)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
    2023-08-04
    139人看过
  • 建议修改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修订后的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关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罪是单位犯罪。笔者认为,本罪处罚中只对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不对单位和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处刑罚是不科学的,应予补充修正,理由如下:一是,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表明,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依据本原则,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应该是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023-04-22
    275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观方面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了禁止性规范,即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等禁止性规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具体违法行为方式为排放、倾倒和处置。所谓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直接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溢、泄、漏、跑等;所谓倾倒是指通过车、船、航空器或者其他运载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所谓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方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为结果犯罪,构成本罪客观上要具备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即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
    2023-04-05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观与客观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0
      我所了解到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观与客观的区别是:客观方面, 首先,必须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事实 其次,必须存在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 第三,必须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而犯罪主体是对教育教学机构的安全完好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在一定情况下,上述机构主管部门的管理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什么, 重大安全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主体分别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区分点:1、概念: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1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情节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