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变更审批办理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9:45:27 154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13(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三、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教育股

四、办理时限

13(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按实际情况填写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同意变更;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教育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同意变更;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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