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是否交社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55:33 280 人看过

一、工伤期间单位是否交社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综上所述,职工工伤医疗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的办理流程

1、首先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

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

3、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5、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先到劳动部门备案;

6、社保备案;

此上两程序有些城市是可以直接登录劳动局网站,企业自行办理登记的;

7、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

8、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保险办理完成。

三、社保的项目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社会性等特点。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我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包括国家强制性失业保险、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失业补助制度、综合性失业保险制度等。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立法规定并强制实施的、在人们生病或受伤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具有与劳动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和其他人身保险相互交织、存在独特的第三方付费制、享受待遇与缴费水平不是正相关等特点。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有三条实施原则,即无过失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的原则。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对于保证生育女职工和婴儿的身体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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