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否属于遗产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08:40:08 174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不能转让、继承的,所以居住权人不得订立遗嘱处理居住权。

一、民法典居住权如何继承?

《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房屋居住权是不是可以继承

房屋居住权不能继承。

1、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从房屋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着居住权的终身,居住权的死亡;

2、即居住权人死亡后,不可能遗留居住权作为遗产继承;

3、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经济适用房居住权是否能继承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继承居住权是否合法?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设立了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不可以买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1、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
    2023-07-03
    83人看过
  •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没有户口是否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遗产继承没有户口是否有居住权遗产继承没有户口没有有居住权,遗产继承的房屋取得的是所有权。而居住权的取得来自他人的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因为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就消灭了,法律又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4-18
    54人看过
  • 房产承租是否属于遗产?
    承租房不属于遗产。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是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承租房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承租房子女没有继承权。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1
    413人看过
  •  继承权归属问题:关于长辈遗产的继承权
    这段内容讲述了法定继承人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长辈财产时的继承权。自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具备继承权。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也具有继承权。以下这些人有权继承长辈的财产:1.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自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具备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依 照 哪 些 规 定 , 长 辈 遗 产 可 由 谁 继 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长辈遗产可由以下人员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配偶;第二,子女、父母;第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长
    2023-09-02
    161人看过
  • 配偶的房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般没有,除非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允许配偶优先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户口由配偶迁出,父母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宅基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农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与耕地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地。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在村集体中。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2023-07-20
    314人看过
  • 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
    一、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2、其次,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遗嘱的书写规范而言,它必须是本人所写,或者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只有这样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们需要予以注意;3、因此,假如说在遗嘱内容不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视为遗嘱遗失。那么我们说他的母亲、子女,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父的财产。至于房屋的归属,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以说这个房屋应当是属于母、子、女这三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处分整个房屋;4、法律依据:《民法
    2023-04-14
    470人看过
  •  能否将居住权继承?
    居住权不能被继承。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立此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关系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不能被继承。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立此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 住 权 有 哪 几 种 限 制 ?居住权是一种他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只有特定的自然人可以享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居住权人
    2023-09-22
    470人看过
  • 房产继承遗产:公婆买的房是否属于儿媳继承范畴?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双方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儿媳妇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吗儿媳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父母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因此只有子女才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其他人是没有义务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的,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但出于道德义务,是可以照顾公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2023-07-05
    102人看过
  • 有价证券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证券是遗产,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如下: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遗产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
    2023-07-14
    44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亲人去世后,征地补偿款能继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死者已经取得了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未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死亡后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就消灭,不能继承征地补偿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2023-07-20
    327人看过
  • 遗产的继承权属于兄弟姐妹吗?
    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或者异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应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就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人,所以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丧偶女婿对岳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丧偶女婿一般是无权继承老丈人的遗产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儿才是。但是如果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尽了赡养义务了,且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了,则此时可以继承人岳父的遗产,且是岳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2023-07-03
    449人看过
  •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是否还有遗产继承权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一、民法典应该怎样规定继承人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伪造遗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伪造遗嘱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
    2023-04-11
    286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是否有资格成为遗产继承的一部分?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脱离房屋所有权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不存在遗留居住权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和书籍、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房屋居住权能办理转让吗?房子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7
    231人看过
  • 遗产继承后可以打居住权官司吗
    民法典规定,因遗嘱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一、继承房产一部分怎么主张居住权房屋的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权人设立的,继承房屋一部分后,继承人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如果因享有居住权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二、房屋继承的顺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对生
    2023-06-24
    27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享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专属管辖表
    • 能否分割出遗嘱继承产权和居住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遗嘱能把产权和居住权分开。产权和居住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将其分配给某一人或者分给多人。但是这样做会留下许多法律风险,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懂。很容易产生纠纷。
    • 物权是否属于居住权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居住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该权利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 房屋继承过户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1、房屋继承过户是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2、房屋继承人因房产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的问题属于房屋继承纠纷。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3、但如果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出现了和相关行政单位的作为、过户税费交付问题等引起的纠纷就不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
    • 属于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