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筹备期间是否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8:53:03 236 人看过

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

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看,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该用人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具有用工权。

筹备中的公司因缺少用工权利能力而不能承担劳动关系义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是,《公司法》规定,公司筹备期间的相关责任应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公司一旦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行为。由此可见,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真正的用人主体。因此,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筹备期间工作期间形成劳动关系;发起人是自然人的,筹备期间工作期间不是劳动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一、公司筹备期间劳动关系需要考虑什么?

公司设立只是公司成立前的筹备阶段,可能出现设立成功或者设立失败两种情况。因此对于设立中的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也应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

1、公司设立成功。一般认为,公司若如期设立,则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所为的为设立公司所必要的法律行为由设立后的公司承继。因此公司如期设立后,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劳动者可请求设立后的公司承担此期间的劳动报酬、报销其他必要费用。

2、公司设立失败。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公司有可能设立失败,或者叫做设立无效。关于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并非无法可依。公司虽不能如期成立,但劳动者为公司成立付出的劳动仍然不能抹杀。劳动者应该拥有劳动报酬的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职工医保要交多少年1、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2、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行规定,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的缴费年
    2023-02-17
    381人看过
  • 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一、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会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按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023-04-15
    58人看过
  • 单位车挂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一、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加以确认。《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在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其关键和重点就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性,
    2023-04-02
    84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自动终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
    2023-05-31
    443人看过
  • 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戴
    1、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存在,不一定可以申请劳动仲戴。对于以下争议发生的可以提出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提出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
    2023-03-01
    358人看过
  • 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上,广泛存在工薪族,故而也就普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通过签署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在未出现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事由之前,不允许个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若子啊法定事由出现后,应该采用什么方式变更劳动关系一、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
    2023-02-28
    3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主体是否需要具备法人资格?
    一、用人单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得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该条规定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登记的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单位,未经登记的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范围。但是,下列两种情形一般也作为劳动纠纷处理: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雇佣劳务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和职业病而引发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2、如果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单位符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实质条件,则确认构成劳动关系,按照劳动争议适用《劳动法》。依据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未经工商登记的企业与其所雇用人员因用工关系发生纠纷,出资人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该
    2023-03-01
    198人看过
  • 单位注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用人单位注销后,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不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时,如果单位已经开始用工的,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材料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如果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
    2023-07-27
    316人看过
  • 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证明,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然就无法保障个人的权益,遇到公司不发工资等等损害劳动者权益事情的时候也要及时行动起来。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
    2023-04-29
    419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什么关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所建立起来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法人的用人单位和被用人单位雇用的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1、在岗劳动者;2、非在岗劳动者(包括: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的、在医疗期内的、职工外借的、带薪上学的、尚未办理完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等)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由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享有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
    2023-04-16
    57人看过
  •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临时工虽没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但也有劳动关系存在,临时工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一、临时工不交社保违法吗临时工分为三种情况:(1)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发放劳动报酬。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肯定形成了雇佣关系,是一定要缴纳社保的。(2)签订劳务合同。这种属于服务的关系,是不用缴纳社保的。(3)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也属于雇佣关系,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二、临时工个税具体怎么交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计算;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按劳务费处理,用人单位不需要代扣代缴,由临时工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计算申报。三、暑假工办离职需要多久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
    2023-04-02
    346人看过
  • 是否需要向新单位报告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
    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1日起贯彻执行。原《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京劳职安发〔1997〕303号)、《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有关问题的解释》(京劳职安发〔1998〕164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补充规定》(京劳职安发〔1998〕266号)及《关于企业职工若干问题
    2023-07-04
    301人看过
  • 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过程,以及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留下许多能够直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等证据。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在用工制度不健全、拒不执行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中,劳动者要想取得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在这样的单位中,其根本就不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招聘员工,也不会填写所谓的“登记表”、发放“工作证”,更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往往在招聘或辞退劳动者的事情上,都是
    2023-04-02
    20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问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
    这段文字强调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 人 单 位 违 规 解 除 与 赔 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09-0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如果单位吊销劳动关系,是否能解除劳动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4
      单位撤销取消了劳动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情况下(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情况下(5)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被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否需要原单位准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 长期劳务派遣是否有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务派遣签订的也是劳动合同,只是劳务派遣并不是常用的用工方式,而是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且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超过部分应当降低。 本质上来说长期的劳务派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劳务派遣本身就是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 公司筹建期间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01
      《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实务中,如果公司设立人(自然人)招聘劳动者从事公司筹建活动,如果筹建成功,设立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行为,因用工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由筹建成功的公司承受。如果筹建失败,则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如果设立人是自然人,其与雇佣的劳
    • 单位吊销劳动关系是否是自动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不是自动解除,而是劳动关系终止。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