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是一家购物中心的售货员。最近,商场一直在庆祝店庆。所有的商品都在打折。他们每天四点上班,中午不休息,晚上十点关门。一周多来每天工作18个小时
活动结束时,王*健提出了加班费的问题,但最终加班费没有出来,但店长表示对工作不满意就走了。面对这种情况,王×健最终决定要求加班费。然而,当他打算申请仲裁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却发现自己打官司需要证据,手中只有工人的证言和滇青的传单。记录他们工作时间和下班时间的考勤簿和其他重要证据都在商店手中。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案中,王健能否胜诉,因用人单位解聘、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原因造成的劳动争议,因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发生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加班费的追缴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一般来说,举证责任应由《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举证责任分担,该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负责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发包人控制和管理的,发包人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对请求加班费的举证责任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应当对加班费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证明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加班事实的存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证明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加班事实的存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加班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356人看过
-
加班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414人看过
-
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228人看过
-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383人看过
-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66人看过
-
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103人看过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61、劳动者主张比较多的。而往往仲裁结果与劳动主张的会有很大出入甚至得不到支持,而直接影响仲裁结果的就是对于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问题。 2、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特殊情况包括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这个时候为了保护弱势一方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但是这一规定并
-
承担加班举证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1劳动者对加班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加班的具体时间、加班费计付标准及已支付的加班费数额举证。 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二年之前的加班时间应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
加班工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除此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适用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原则,也即“谁主张、谁举证”。 部分劳动者错误地理解了法律的规定,以为在追索加班费案件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加班情形,否则亦应被认定为加班。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认识而提起的诉讼也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