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包括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42:48 53 人看过

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包括以下情形: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少于两个月;

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处五年以上,但最短不少于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一、缓刑日期从哪天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二、最少的缓刑是几个月?

最少的缓刑也即最少的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因此,最少的缓刑期间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被判的主刑是拘役的话,此时最少不能低于2个月,如果被判的主刑是有期徒刑的话,此时最少不能低于1年。罪犯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如果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法官不会作出缓刑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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