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42:43 50 人看过

一、动迁房税费要求

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满五年还是不满五年的动迁房都是不用交营业税的。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是满五年唯一的个税是免征的,若是满五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满五年不唯一的非普通住宅个税税百分之二;如果是不满五年的话,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非普通住宅是百分之二。以上是卖家的税费下面是买家的税费:(买家只有一个契税),若是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是百分之一,若不是首次购房的普通住宅契税是百分之一点五。非普通住宅的契税是百分之三。

二、交易的注意事项: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动迁房办理产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具体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相关知识: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三大类:(一)对身心的危害(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
    2023-08-17
    64人看过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本文主要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相关知识点,内容包括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期限、办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须报送的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填表说明等。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的商业企业;(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二、申报缴款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纳税申报;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三、办理纳税申报须报送的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023-12-17
    189人看过
  • “三无”食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三无”食品不是法律概念。“三无”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如下条款: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
    2023-06-14
    339人看过
  • 商标注册相关的知识有哪些
    一、商标注册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提供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b、商标图样6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约为名片大小相仿)。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c、商标注册申请书。d、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的话)。e、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二、商标注册流程a、你想要注册商标,当然要先有一个满意的商标名字或者商标logo。(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b、确定好注册商标的途径:是自己去北京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呢?还是花点钱交给商标代理机构去进行注册。c、确定好以什么名义来进行申请:是以个人名
    2023-06-11
    91人看过
  • 证券法律相关知识有哪些?
    证券法律相关知识有哪些?1、证券发行是否有条件限制?答:证券发行的核准或审批、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未经注册或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行证券。2、股票发行价如何确定?答: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3、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如何处理?答: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4、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用途?答: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转增为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5、证券交易场所?答: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国务院批准的交易场所。6、证券交易方式?答: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集中交易或批准的其他方式。7、证券交易形式?答:现货交易、期货(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等。8、账号保密义务?答:证券交易
    2023-06-03
    246人看过
  • 劳务报酬相关知识有哪些
    从发放企业来说,劳务报酬是发给“外人”——与企业没有雇佣关系人员——的报酬,依据税法,要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相关税款。而发给“内人”——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员工——的报酬,则要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对象的不同与计税项目的不同,是这两种报酬的主要差别;同时,这两种报酬的发放,也是企业动用现金(钞票)的主要合法渠道。说到企业动用现金,不能不提及目前存在于我们企业群体中的“现金发放乱象”。我们在全国各地面向企业财务人员的教学或咨询现场,总会收上来很多类似的纸条,问一些“回扣的现金如何处理?”“业务打点的现金怎么办?”“提成的现金如何发放?”“佣金给很多现金怎么办?”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证明我们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需要动用大量现金的业务,而目前财会人员动用现金的方法,多是来路不明,令经办人心存担忧;同时也说明我们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急于寻求“人间正道”,来解决现实
    2023-04-13
    146人看过
  • 借条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
    一、借条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
    2024-01-13
    62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需要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二是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023-06-07
    37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有哪些相关知识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的历史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
    2023-05-08
    412人看过
  • 了解购置税的相关知识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什么是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二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
    2023-08-12
    64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
    2023-08-15
    1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1、房屋产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1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权证工本费,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2、手续费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3、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
    2024-02-02
    289人看过
  • 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导致受害者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生活,从而影响收入最终影响到生活质量和水平。因此,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我们规定了误工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2023-05-01
    494人看过
  • 关税的征收与退补相关知识
    关税征收的过程是税则归类、税率运用、价格审定及税额计算的过程。进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是: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出口关税税率。进出口货物的到、离岸价格是以外币计算的,应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中同价,折成人民币。按照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八天起至缴清税款日上,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三个月仍来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纳税人存款内扣除。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三种情况:1、补征。是指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时,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2、追征。
    2023-04-2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海关税费有哪些知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02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费包括有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接着是海关税费的补征和追征,以及纳税规定的期限,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 一、关于海关征收税,费的种类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费,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列为反倾销货物的征收反倾销税;逾期纳税货物征收滞纳金;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按规定征收监管手续费;对超出规定期限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征收滞报金;对暂时进出口货物或
    • 商品房买卖的税费的相关知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首先看您是买房还是卖房。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 1.5- 2.5%。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规费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各
    • 劳务合同税费的相关知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每个月还是要扣我们的税...用人单位未与签署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违约金税法的相关处理的知识有哪些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于公司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以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同时,公司也没有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所以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收取违约金,应当作为企业营业外收入计入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厦门劳动争议律师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厦门是中国最早的一批特区城市,所以避免不了出现劳动纠正和劳动争议,厦门劳动仲裁程序一般按如下流程进行: 1、申请人或受害人必须明白仲裁时效是在事件发生的一年以内,超出仲裁时效当地仲裁机构不给予办理。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一份仲裁申请。 3、向当地仲裁机关递交相应材料是必要的一步。 4、按照厦门劳动仲裁程序审核步骤和时间,仲裁机关将受理的案件通知到申请人,未受理者将阐述原因。通常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