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终止侦查决定书是合理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4:41:57 362 人看过

不开终止侦查决定书是不合理的。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一些情况的出现而使得侦查人员无法继续侦查,但案件也不能撤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终止侦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等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它对侦查终止也有相关的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二、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终止侦查的具体情形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止侦查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终止侦查代表什么公安机关终止侦办决定意味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就此结束,公安机关决定终止侦办之后,当前的这起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
    2023-07-07
    161人看过
  • 终止侦查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二百七十四条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2023-03-24
    214人看过
  • 终止侦查的法律条款
    终止侦查的法律条款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终止侦查和撤销案件有什么区别1、二者的定义存在区别。(1)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2)终止侦查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2、二者的执行结果存在区别。(1)终止侦查:终止侦查,说明经公安机关侦查,没有证据证明该人有犯罪事实,已排除涉案嫌疑,但有证据证明该案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终止侦查,只是侦查结束,不代表没有责任或者有罪。(2)撤销案件:案件撤销就是不查且无罪或者无责任。3、二者的执行流程存在区别。(1)撤销案
    2023-08-04
    479人看过
  • 终止侦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1、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2、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公安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3、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的,继续进行处理。4、相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一、刑诉法释放法律依据有哪些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
    2023-03-08
    492人看过
  • 终止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终止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司法解释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
    2023-06-20
    7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是最终决定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不是最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1)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补偿金额未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争议(二)在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产生的争议第48条如果工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满意,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在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则裁决应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如何首先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提交之日起七日内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对于简单的案件,仲
    2023-05-07
    63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终止侦查的决定书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4
      不开终止侦查决定书是不合理的。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一些情况的出现而使得侦查人员无法继续侦查,但案件也不能撤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终止侦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等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它对侦查终止也有相关的规定。
    • 《公安机关终止侦查决定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3
      公安机关终止侦查决定的条件是: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3、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 四、法律程序齐全;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从案件开始确定终止侦查能走速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6
      批捕后终止侦查走速裁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司法审理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并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依据,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依据,并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合法的处理。
    • 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5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 终止侦查后有案底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1
      1、只有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的,才会有案底。侦查终结是侦查程序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侦查程序的一个必经阶段。它要求侦查机关通过对已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否则没有案底。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