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废止和自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4 08:01:18 221 人看过

文号:

标题:市医保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废止和自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别:

颁布单位:上海市上海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4〕14号

7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2004年本市精神病防治机构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实施按床日付费结算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4〕30号

8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2004年医保年度调整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标准及不调整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沪医保〔2004〕31号

9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2004年医保年度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中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标准及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4〕33号

10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2004年医保年度小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不作调整的通知沪医保〔2004〕34号

11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2005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5〕10号

12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05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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