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1:41:17 145 人看过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案件的原告承担,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如下: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

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

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属于法定的侵权情节),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

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

二、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被告如何进行抗辩?

作为被控侵犯著作权的被告,如何抗辩没有实施侵权,则一般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自己是合法著作权人的证据(创作在先、授权使用、继受取得等情况);

2、自己合法使用的证据(包括合理使用、合法使用、正当使用等情况);

3、原告不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4、没有获利、没有造成损失的证据。

三、著作权侵案件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侵权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著作权等有关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者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须再加以证明。在著作权领域中,法律、法规等都对相关从业者就有关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这些规范就可认为是对不特定著作权义务主体应当注意的要求。

2、要认真考虑实施侵权行为时的环境与相关的因素,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的可能。

3、要认真听取、分析侵权人的答辩理由,因为他的答辩属于举证的范围,切实地考察答辩理由所依据的事实.。

著作权纠纷在发生之后,首先受害者必须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违规使用了影视作品的证据,否则若是在法院受理此著作权纠纷后,不能够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被告并没有侵权。若是自己无法收集证据的,也可以委托律师、私家侦探等进行证据的合法收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侵权相关文章
  • 被派遣的工作人员侵权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一、被派遣的工作人员侵权由谁承担侵权责任1、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是为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指示和管理,同时由用工单位为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所以,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工作人员方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员工与
    2023-06-16
    239人看过
  • 拍卖作品侵犯著作权的,拍卖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法所称发行,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因此,拍卖属于发行行为。如果拍卖品属于侵权物,拍卖行为客观上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但是按照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人只能对有过错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拍卖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还应看拍卖人主观上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拍卖品为侵权,或者说有过错。从民法的角度,是否有过错的判断,要看行为人是否应尽注意义务以及在行为时是否尽到了一个诚信善良之人的注意义务。关于过错的判断标准,则是“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这一标准又是多元的,即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他人之权利和利益负有一般义务的人,应当尽到一个“诚信善意之人”的注意义务;对于他人利益负有特别义务之人,应当尽到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所要求的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应否注意、能否注意,是因人、因事而异的,应当放到具体的环境中去考虑。拍卖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进行拍卖,受制于委托拍卖合同。
    2023-06-08
    368人看过
  • 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
    一、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因为互联网中网络主体的虚拟化特征,导致网络侵权案件中很难有直接证据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加之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存在多个主体,例如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等。在互联网出现的初期,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大多为同一人,因此侵权责任主体相对比较容易确认,也不存在侵权责任的划分。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人开始将侵权网站的版权人、网站ICP备案登记人、网站经营者、域名持有人、以及具体侵权行为实施人相分离,采用多个主体进行登记,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归避法律,增加了权利人确认侵权责任主体的难度。可以认为,该类案件的首要难点就是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一般依据被告的主体
    2023-06-07
    98人看过
  • 职务作品的责任由谁承担
    职务作品的责任一般是由公司进行承担。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特殊职务作品责任有着其他规定,以下是对其解释: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
    2023-02-22
    169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为,但也存在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二、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民事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
    2023-04-29
    83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署名权影视作品的权利怎么办?
    一、侵犯著作权署名权影视作品的权利怎么办?1、自行调解署名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回复名誉。2、到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影视作品是指利用摄录设备,将一系列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有形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的确定方式: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署名权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二、侵犯著作权、署名权的特点有什么?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单独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
    2024-01-29
    477人看过
  •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权利如何划分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川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协会、北京市高法知识产权庭主办的影视著作权论坛上表示。会上,不少法律界和影视界人士就影视产品创作、制作、发行中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主办方表示,之所以召开此次会议,一方面是因为北京市法院系统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在办理影视著作权案件时遇到了一些困难,希望与影视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另一方面,影视艺术家也经常遇到版权保护的困惑。因此,主办方应满足这两方面的需求,搭建一个法律界和影视界直接见面的对话平台。在当天的讨论中,来自影视界和法律界的众多专家学者阐述了自己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理解和看法,体会到了陈×川所说的:“法官也想请专家学者帮我们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义,并将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使我们能够了解当前影视作品的署名状况,包括创作制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背景问题,能够清楚地了解,帮助我们了解其中的一些情况,帮助我们正
    2023-05-07
    106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利属于谁权利怎样分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制作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复制权,即制作拷贝的权利,包括转换录相带用于电视播放;2、放映权,将影视作品公开上映的权利;3、播放权,通过电台、电视台将影视作品的影像、声音或者声像同时播放的权利;4、发行权,即将影视作品的复制品以出售或出租方式推进流通领域的权利;5、改编权,将影视作品戏剧化、小说化、美术化。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这些作品指剧本、音乐等,单独行使著作权指脱离影视作品以其他使用方式加以使用。如:剧本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的刊物上发表,音乐可以出歌曲集或在别的作品中再使用。剧本、音乐等作者的著
    2023-06-13
    4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如何认定影视作品是指在电影、磁带等特定物质载体上拍摄的,由一系列相连的图片或者伴音组成的作品,只能在某些机械装置的帮助下投射和播放。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由生产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歌词等相关作者的共同努力。从这个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合拍作品的特点。因此,第二条规定:但是,编剧、导演、摄影师,作词人、作曲人享有署名权,并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享有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能够单独行使部分著作权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剧本的作者,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音乐和其他作品,有单独行使著作权的权利。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作人,署名权属于导演、编剧、作词
    2023-05-07
    146人看过
  •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一、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触犯了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二、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范围包含哪些?(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
    2024-01-29
    137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呈现三个新特点
    近年来,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统计,2007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09件;2008年受理174件,比2007年增长60%;2009年1月~8月受理144件,比2008年同期增长32%。影视侵权后来居上简单案件调解优先面对这三大新特点,赵刚法官详细介绍了朝阳法院知产庭的法官们为妥善审理好此类案件所采取的相应对策。对于简单案件,采取调解优先、以判促调的方式。具体做法是:首先,严格运用调解五步法,将调解贯穿于案件整个审判过程中。即:第一步,强化法官助理在起诉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引导当事人作出合理合法判断;第二步,案件承办法官积极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并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进行调解;第三步,承办法官于证据交换后、正式开庭前通过电话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第四步,对于庭前调解不成的,分析查找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的分歧点与交叉点
    2023-06-08
    99人看过
  • 道路施工侵权责任举证由谁来承担?
    一、道路施工侵权责任举证由谁来承担?施工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一般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来承担,具体由谁来担责,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有致害行为。致害行为又称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
    2023-04-18
    386人看过
  • 著作权重复转让责任谁承担
    所谓著作权重复转让或重复授权纠纷,是指著作权权利人以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或独占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将其所享有的著作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后,又以权利人的身份与其他不知情的第三人签订转让或许可合同,将同样的权利重复进行转让或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进行授权,致使各个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之间产生的著作权侵权、确权纠纷。权利人将著作权重复转让或进行专有许可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法律应予禁止。在先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被认定享有著作权,而后受让主体作为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无须赔偿损失或者返还利润的情况下,在先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起诉要求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应当如何看待,笔者认为,应当向重复转让、授权的权利人进行追偿。如果在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受到损失,也可以依据合同向权利人进行追偿。权利人应当对其欺诈行为承担相
    2023-03-18
    488人看过
  • 谁应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
    一、谁应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承担动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部分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饲养动物侵权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告承担侵权行为、侵权事实、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三项举证责任,被告承担原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减免责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饲养动物侵权的诉讼时效对于侵权行为纠纷所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其应当适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且该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2023-09-29
    45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有侵权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更多>

    #著作权侵权
    相关咨询
    • 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司法实践中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生活中,由于购买、使用缺陷产品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不胜枚举,为此,消费者将生产者、销售者告上法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呢?接下来,就为你作分析解答。一、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 什么是侵权复制品?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谁来承担举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因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侵权复制品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
    • 著作权侵权字数是否会影响侵权责任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6
      著作权侵权字数是否会影响侵权责任承担? 著作权侵权字数是会影响侵权责任承担,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
    • 消费者权利侵权案件应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1、当发生了侵权案件,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消费者就要就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 2、但是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 摄影作品著作权权属及侵权责任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一、摄影作品著作权权属及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是归作者所有的,而未经作者的同意,将摄影作品作于营利活动的,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