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废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中,序号50自2013年4月8日起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目前仍有部分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废止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案件的通知之后,参照该条例审理案件。属于适用了明文废止的司法解释,适用法律错误。
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是指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主要有一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二)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鉴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五)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
三、医疗事故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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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修改,标题已更改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废止后,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11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废止后,患者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问题仍然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根据伤残等级,患者可以获得不同期限的残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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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事故的途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31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等。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若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若医疗机构所在地为直辖市,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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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规定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