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一般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者男职工配偶生育后20日内,携带职工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后20日内,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报销生育保险时,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消费情况而定的,一般情况下需要由医院提供相关的材料,并向社保部门进行结算,目前对于社保已经做到了及时结算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
-
第一胎已经报销生育保险后第二胎还能不能报销
102人看过
-
报销医疗费后还能不能再报销
473人看过
-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应该知道什么
489人看过
-
生育保险交了一年了,现在离职,还能报销吗
56人看过
-
报销生育险的定点问题:生完后能否实现报销?
186人看过
-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且有无时间限制
215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
生育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吗,生育险报销的时间限制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3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在5月份之内进行报销,在生产之后自己可以在这5月之内准确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及时的进行提交才能够很好的进行报销,对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还是比较长的,这样就可以慢慢的准备一些材料,完全不用很麻烦。 在具体保障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生育保险都有一定的认可的,现在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很明确,这样女性自己在生产完之后的时间内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并不会很麻烦,相对来说,很多
-
我有医保卡,没有生育保险,生孩子能不能报销报销多少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5只有男方有生育保险,男方符合生育费报销规定的,男方可以报销一半规定的生育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未缴纳生育险而男方缴纳了,且女方未就业,那么女方可以享受男方生育险的医疗费用待遇,前提是男方单位需要提供其配偶的无就业证明,还要有生育期间住院的发票清单和出院小结以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准生证和身份证;如果女方有工作但未缴纳生育险,女方也不能享受男方的生育险。
-
想知道现在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6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东省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
男方有保险,女方没有,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51、如果女方购买的是居民医保,只能按居民医保来报销。 2、另外,如果女方没有购买居民医保,而男方购买了职工生育险的话,女方是可以按居民医保生育来报销。居民医保生育的报销标准是: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发额度限额内的住院费用,按起付标准:一类、卫生院100元,二类300元,三类500元,相应报销比例为80,70,50计算,异地降低5个点,产道分娩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1800元,二类1430元
-
徐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有没有期限,现在都生完孩子8个月了,还能报销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六个月之内。 1.医保报销办理时限为自生育、流产、上环、取环之日起半年内,逾期所有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2.凡生育、流产、上环、取环都必须在定点医院,否则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3.定额标准:(三级医院)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3个月以下流产:500元(不含药费、药流不予报销);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1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2000元;上环、取环(含皮埋)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