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达到什么时候失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42:28 136 人看过

要约的失效时间:

1、要约被拒绝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被依法撤销时;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一、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拒绝,或修改、限制或扩大要约。一旦要约人收到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将因被拒绝而终止。被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内同意,其意思也是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约就无效;

3、承诺期届满,被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是被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期限届满,被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将失去效力。期限届满后,被要约人表示接受要约的,意思不是承诺,只能视为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拒绝原要约。

二、技术合同邀约时效的法定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如何拒绝要约合同

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然没有疑问。但有的通知中,既没有说明接受要约,也没有明确拒绝要约,也没有明确提出反要约。这时,要根据该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搞清楚受要约人究竟是什么意思。比如,回复中仅仅是询问价格有没有降低的可能?是否能提前几天交货等,这种答复不足以证明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

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要约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按照商事通则的解释,视为“默示拒绝”。商事通则对默示拒绝还举了一例说明:甲收到了乙发出的要约,其中规定该要约两周内是不可撤销的。甲通过邮件回复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条件,对此乙不予接受。尽管离期限届满还有几天时间,但甲可能不再承诺原来的要约,因为通过发出反要约,甲实际上默示地拒绝了原来的要约。

也有这种情况,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但又反悔,这时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撤回拒绝的通知也应象撤回要约一样,必须在拒绝的通知到达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有效要约的法律构成,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一、有效要约的法律构成有效要约的法律构成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要约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三、要约的存续期限是多久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
    2023-03-11
    84人看过
  • 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什么时候生效
    一、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效要约的成立要件是: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应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为不特定的人。3.要约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确定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二、有效要约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有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三、要约的存续期限是多久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1.以口
    2023-03-04
    408人看过
  • 要约到达不到时间会撤回吗
    处理要约撤回晚于要约到达的方式是:撤回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双方应当根据要约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若一方反悔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且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要约需要撤销与撤回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2.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当事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撤回的通知晚于
    2023-03-06
    450人看过
  • 执行时效什么时候丧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
    2023-04-17
    76人看过
  • 担保时效最迟什么时候失效?
    担保期限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失效,即两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则担保失效。当事人一般都会主张,主张后转为诉讼时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没有规定的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借贷担保时效是多久借贷关系中担保有效期可以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2023-08-16
    80人看过
  • 醉酒驾驶者什么时候到达法院?
    醉驾一般是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为二十天。醉酒驾驶法院开庭后多久宣判在法律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对法院的总的审理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醉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醉驾的查处要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醉驾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应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做到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使机动车驾驶员在思想上经常绷紧不能饮酒驾驶、不敢饮酒驾驶这根弦。醉酒驾驶法院怎么判醉驾法院一般判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并伴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
    2023-07-05
    41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当合同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时,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损失责任的适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须注意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
    2023-03-13
    53人看过
  • 何时要约会失效
    要约是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失效1、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2、要约人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4、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一、要约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要约消灭的原因如下:1、如果要约的有效期在要约中明确规定,则必须在该期内作出承诺。如果超过该期限,要约将自动失效,不能再接受该承诺;2、被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被要约人不接受要约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很多,既可以明确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也可以表现为限制、变更或扩大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形成反要约。在被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没有变更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只是变更了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而要约人没有及时反对,因此该承诺不应视为拒绝要约。但是,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不能
    2023-03-05
    68人看过
  • 遗嘱公证失效期什么时候会失效
    遗嘱公证只要没有被推翻是永久有效的,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因为公证并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相关文书只有被推翻的才会失效。一、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它。只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才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房产继承的公证书,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公证书是错误的,该公证书的有效期就是永远的,不会发生过期的问题。二、婚前财产公证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婚前财产公证有效期限是永久的,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其公证的效力长期有效,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三、房产公证有效期多长时间房产公证有效期多久需要看公证书中有无约定。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
    2023-06-20
    78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上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的生效必须要由受约人作出答复后才可以,因此,如果在受约人不作出答复的情况下,要约的生效需要作出一定的期限规定,在超出规定的期限内,受约人没有作出回复的,视同要约生效。涉及到以口头方式发现的要约,应当立即由受约人作出
    2023-02-04
    392人看过
  • 什么时候工程合同失效
    工程合同纠纷
    工程合同因以下情形终止时,或合同解除后就会失效:1、工程合同相关债务已履行或已相互抵销;2、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标的物提存;3、债权人免除债务;4、相关债权债务最后归于一人;5、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2023-08-14
    342人看过
  • 要约在哪些时候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般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即为到达。未限制时间的,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进入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口头要约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作出,一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同时在场进行面对面交谈;二是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通过电话等媒介进行口头交谈。口头要约的传达没有时间间隔,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因此,口头要约的特点是要约的作出与到达具有同时性,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口头要约采取发信主义,而是要约作出时间与到达时间一致的结果,与我国关于到达主义的立法模式并不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
    2023-07-25
    344人看过
  •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起生效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起生效。承诺方式如下: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3、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自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023-08-12
    442人看过
  • 哪些时间要约失效
    一、哪些时间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时间有: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的形式有:1.书面要约;2.口头要约;3.数据电文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三、要约撤回的条件是什么撤销要约的条件为:1.要约明确约定
    2023-05-06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借条什么时候到期算失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到期的借条三年后失效,如果借条到期后的三年内,权利人既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直接向借款人催要过借款,而借款人也没有承诺偿还或者曾经偿还过一部分,那么作为出借人要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将丧失,即失效。反之,权利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2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但时过物非,为了能及时、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相关的证据消失,最好还是尽快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送达传票大约什么时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n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法律效力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
    • 要约到达能同时预约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3
      要约到达不可以自行约定。要约到达后,如果自己进行约定的,就是改变要约的内容,是属于新的要约。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
    • 股东优先购买权什么时候达到法律约束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8
      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在同等情况下,比如同样的购买价格,一方约定分期付款,一方约定一次性付款,这种情形就不是同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