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一般成员的判罚标准有三种情形:
1、如果是团伙一般成员,而且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2、团伙犯罪,只是口头用语,在刑法中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据他们的作案情况量刑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3、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一、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1、认定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2、认定从犯:(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二、共同犯罪中主犯应当有什么犯罪责任规定
1、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
员工如何被定罪为诈骗团伙成员
484人看过
-
团伙诈骗8000元怎么定罪
187人看过
-
诈骗团伙员工的定罪规范是什么?
167人看过
-
如何更好地定罪诈骗团伙员工
430人看过
-
诈骗团伙成员定罪量刑:案件审判过程
396人看过
-
怎么才能算团伙诈骗罪
408人看过
-
诈骗团伙员工怎样定罪,诈骗团伙犯罪量刑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诈骗团伙员工的定罪有两种:1、员工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
不知情诈骗团伙的成员构成诈骗罪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6不知情诈骗团伙成员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什么是团伙诈骗罪,构成团伙诈骗罪的理由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1团伙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犯罪者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团伙诈骗中,犯罪分子为主犯的,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是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团伙豪车诈骗案,团伙团伙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多少钱才会构成犯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7一起团伙豪车诈骗案,其金额达千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