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系的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2 16:09:01 88 人看过

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且上述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可以经协商后订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关系的主体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中的主体中关系人指的是哪些
    一、保险合同中的主体中关系人指的是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投保人也可以将自身或者他人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所以保险合同有关系人。二、保险合同有什么特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
    2023-04-18
    359人看过
  •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主体的特点与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往往具有可变性。一方面,除了夫妻双方的身份是单一的以外,其他的家庭关系主体的身份都可能是多重的。比如一个成年已婚男人或者女人,对父母而言是子女,对配偶而言是丈夫或者妻子,对子女而言是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因而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在家庭关系主体中,除了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范围是不变的以外,其他家庭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范围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比如,一个人未成年时是抚养关系的权利人,在他成年以后就可能成为赡养关系的义务人。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身份关系的平等性是我国法律中家庭关系主体的一个鲜明特点。不仅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他家庭关系主体也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享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按照我国《》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
    2023-06-11
    378人看过
  • 解读医学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关系
    1、什么是医学法律关系?所谓医学法律关系,是指根据医学法律规范的规定,在—定的医药卫生活动领域中形成的法律关系。比如,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患关系医学法律关系是由医学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由于医学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了错纵复杂而又多层面的社会关系,同时,医药卫生活动既包括卫生管理监督(纵向)活动,又包括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横向)活动,这也就决定了医学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它既有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监督的过程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之间产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纵向的权利义务关系,又有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同法人、个人之间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所有法律关系一样,医学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2、什么是医学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谓医学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就是医学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医学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023-03-25
    431人看过
  • 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有哪些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三、怎么区分劳动、
    2023-04-29
    6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与主体资格有何关系
    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具有主体资格的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和受让人。但是转让债权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可以不向受让人履行义务。一、贷款的债权可以转让吗贷款债权多数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通知债务人。且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二、债权转让可以直接去法院打通知书吗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而非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故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视为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还不能简单地视同为债权人向
    2023-03-12
    231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时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一)债权转让时的权利义务关系1、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享有抵销权;4、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二)债务转移时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1、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2、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一)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
    2023-03-31
    78人看过
  • 一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指的是法律对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未作特殊限制的主体。即只要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中国刑法中的大多数犯罪,都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特定身份不是其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是,有些仅要求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要从重处罚。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与自然人和企业属于交叉关系,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一般主体有自然人和企业,特殊主体中也存在自然人和企业。合同主体指的是哪一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主体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果主体是自然人的,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
    2023-07-17
    248人看过
  •  主合同与最高额授信合同的关系
    最高额抵押合同是一种担保方式,可以涵盖多个借款合同。通常主合同已经成立,但最高额抵押合同具有特殊性质,可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做担保。循环支用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是主合同,不需要依赖主合同成立,从合同即抵押合同才是有效的。即一个最高额抵押合同涵盖多个借款合同。通常主合同已经成立。但最高额抵押合同比较特殊,它可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做担保。循环支用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是主合同,可以不依赖主合同成立,从合同才有效,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你的逻辑关系。 循 环 支 用 借 款 合 同 与 主 合 同 的 关 系循环支用借款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可以被看作是主合同中一个子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债务人更好地管理资金,并确保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出。循环支用借款合同通常规定了借款人每次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及利率等细节,同时也会对还款方式进行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为主合同中的债务人提供
    2023-09-08
    377人看过
  • 主从合同关系是怎样
    一、主从合同关系是怎样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分,主要意义在于认识二者在效力上的关联性和从合同的从属性,即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二、从合同的特点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三、主从合同的仲裁管辖问题1、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主从合同的关系是基于内容上的彼此实质联系,又多体现在确定合同效力、诉讼时效和反映
    2023-06-04
    172人看过
  • 宪法关系主体类型
    宪法关系主体类型如下:1、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由宪法对国家权力进行配置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我国的国家权力的横向分工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国家主席的权力。每个国家机关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国家权力及其权限范围,如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对各类法律纠纷进行司法审判;军事机关掌握国家军事权等;2、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宪法通过规范来对国家权力进行划分、界定,规定了权力的取得方式和运行程序等,从而有效地防止国家权力的泛滥,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防御国家侵害的功能。通过宪法规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可以有效防止国家权力的侵害,这种防御功能也是至关重要的;3、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社会团体作为宪法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与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宪法关系,如工会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宪法关系
    2023-08-09
    457人看过
  • 信托关系主体是谁
    一、信托关系主体的组成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1、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2、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但一般是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信托关系赖以存在的基础,而受益人则是信托关系的落脚点。三个信托关系人之间,有时其中两者是统一的,有时则不统一,
    2023-04-24
    302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与主合同有关系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一、质权种类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
    2023-02-09
    14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主体和客体的角色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什么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什么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一)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二)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或根据同一题材写出的小说或其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2.可复制性:也就是能够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定下来,供他人利用;有载
    2023-07-16
    59人看过
  • 合同补充效力与主合同关系的探讨
    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3、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建议你首先要确认两个合同是不是主从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
    2023-07-20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主体的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
      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内的平等民事主体。上述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均为平等,经协商可以签订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 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关系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出租人是要有营业执照的,审查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劳动关系主体和劳务关系主体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16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 主合同与被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7
      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是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的。
    • 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5
      以下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反之亦然。 第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劳动者包括以下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特定行业下的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