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规委):
2004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执行。现将《条例》转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参考。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如何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避免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与实施的随意性,加强社会和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督。广东省针对这一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提出的原则要求,制定颁布了《条例》。这部地方法规从广东省的实际出发,在与现行上位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确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强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公众参与途径等法定程序,并按照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对分离的现代管理科学基本原则,规定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条例》的制定与实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制定与实施的改革方向和改革要求,对于保障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民主性,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建设部
二00五年三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贵州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哪里审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落实基础
-
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四)地下管线控制要求;(五)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界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等控制要求;(六)历史文化遗
-
怎么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0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分为修编、调整和补充。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对修编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编制修编方案。修编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
-
福建省城乡规划法第62条的详细解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湖北省关于省城乡规划条例新规的发文条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30严格“绿线、紫线、蓝线、黄线”规划管理,切实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和生态林地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法律规定需要保护的用地以及城乡规划确定的林地、湿地、湖泊、山体、风景名胜区、重要历史建筑和街区、文物古迹、防震减灾通道和避难场所、危险废弃物处理场等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