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8:31:15 86 人看过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一、离婚被告能财产保全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就是对可能灭失的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在调查取证之前,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事先采取的证据保护措施。它的作用在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无法取得证据,从而造成审判上的困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首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此,需要保全的证据必须是那些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这里所说的“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因生病而死亡,或者物证、书证腐烂或者被销毁;而所谓的“以后难以取得”,说的是虽然证据没有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以后取得该证据的成本会过高,难度会过大。

其次,对证据进行保全,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保全方式主要有三种:对证人证言一般采取笔录或录音的方法进行保全:对于书证采取拍照、复制的方式进行保全;而对于物证则可以通过拍照、录像、保存原物或勘验等方式来保全。

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证据保全的措施可以在起诉时采取,或者在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此时,法院既可以依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依据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也可在起诉前采取。这时,申请人既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法院无权在当事人起诉前主动地采取保全措施,而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最后,法院收到证据保全的申请后,如果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该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在诉前保全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的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裁定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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