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1:14:46 262 人看过

一、丽水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出租登记。

二、丽水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龙泉市龙渊街道贤良路333号西副楼)一楼公安综合窗口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12:00,下午:2:00-5:00

三、丽水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流程

1.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四、丽水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设定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24号

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

第四条

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主管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登记服务等具体事务工作。

第六条

第一款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下列信息: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下同)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

第二款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或者告知流动人口信息。

第三款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承租人的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出租相关文章
  • 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经办人等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起三十日内。二、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具体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三、丽水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设定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
    2023-05-13
    74人看过
  • 丽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二、丽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流程怎么走(一)受理。申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银行网点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三、丽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办理材料1.《申领(签注)表》2.居民身份证四、丽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办理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
    2023-05-13
    181人看过
  • 丽水居住证办理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丽水居住证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丽水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普通类型: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4、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5、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6、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7、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特殊
    2023-03-15
    477人看过
  • 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一、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1.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二、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发布)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
    2023-05-13
    333人看过
  • 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要求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报送下列信息:(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的名单。二、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审批依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按本办法规定报送、记录、管理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的活动。
    2023-05-13
    52人看过
  • 丽水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水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证明材料。二、丽水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三、丽水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023-05-13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出租是指房东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租客,由租客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对价,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在出租房屋时,房东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用途、维修责任等相关事项。租客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并与房东协商一致,确保租赁... 更多>

    #房屋出租
    相关咨询
    • 房屋出租应办理哪些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
      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有: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6.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等。
    • 租房不住房屋如何办理出租登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怎样办理租赁登记办理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出租屋所在租赁管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2)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3)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租赁所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租赁所逾期不作出答复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所办理登记手续。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1)没有
    • 出租房屋登记步骤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5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包括: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核监证后,应当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签署二审意见;缴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 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0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回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
    • 怎么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出租登记所需要内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