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反诉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11:42 404 人看过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不同而发生的争议[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劳动争议包括:因解雇、开除、辞退员工(本文中,员工是工人的同义词,下同)和辞职或自愿辞职的员工;因执行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发生纠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必要前提程序。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却没有规定反上诉,这违反了程序上的平等互惠原则。劳动关系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方可以反诉,但其反诉权能否实现?当双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方当事人能否反诉?这是值得研究的。2、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抗诉程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发生劳动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程序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从广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也应属于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被申请人有权提起反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反诉程序,即没有规定被申请人有权提起反诉。没有反诉程序是否意味着当事人无权反诉?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作为一部程序性行政法规,在没有反上诉程序的情况下,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适用。当事人有权提出反上诉,理论上没有障碍。实践中,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允许当事人反诉,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允许当事人反诉,造成申请程序不统一、混乱,而申请程序的不统一导致了当事人劳动权利保护的不平衡和对当事人劳动权利的侵害。所谓反上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按照同一仲裁程序向原告提起上诉,仲裁庭共同审理反原告上诉和原告上诉的制度,从而达到抵消原告上诉的目的。其构成条件是:第一,反诉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原告提起;第二,必须向受理上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诉;第三,反请求应当在仲裁程序结束前提出[4]第四,反上诉的上诉事项与上诉的上诉事项之间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能否规定被申请人的抗诉程序?也就是说,规定被申请人的反诉权?在我看来,这是绝对可能的。原因如下:1、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当时由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国家计划性质,用人单位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处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制度基本没有落实,劳动争议数量少且非常简单。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反上诉程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进,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难度也在加大。如果当事人没有抗诉权,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它违反了仲裁中的平等互惠原则。实践中,大量的劳动争议抗诉需求为抗诉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性。2.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相当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被申请人的反诉,不仅不造成程序上的混乱,而且对解决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反上诉程序的功能是将当事人的劳动争议事项合并进行仲裁,既节约了仲裁成本,提高了仲裁效率,又充分发挥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功能,方便当事人,快速解决劳动争议。这为反上诉程序的建立提供了现实依据。3.根据目前劳动争议的范围,确立被申请人的抗诉权应该说是没有障碍的,是可行的。具体分析如下:(1)辞退、开除、辞退、辞职和自愿辞职引起的争议。因解雇、退市、辞退员工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投诉人一般为员工,但企业也会因上述行为向员工提出反索赔。如被企业开除、除名、辞退的职工,因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为追偿损失等事项,他们提出了符合反诉条件的反诉。因员工辞职或自愿辞职引起的纠纷,投诉人一般是企业,但作为投诉人的员工也可以提出反诉。比如,职工可以因为企业的原因,故意扣发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对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不支付工资,进行反诉,(二)因执行《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条例》发生的争议。由于上述劳动争议投诉人一般为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出反投诉。例如,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无论原告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是申请人,对方都可以提起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退休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笔者认为,职工退休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但仍有关系,即如上所述。但这类劳动争议的适用条件有:一是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二是养老金、医疗费、产业保险追偿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仲裁的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
    2023-03-05
    4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仲裁与诉讼之程序冲突怎么解读
    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如何正确解决这类纠纷,以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的共同责任。在处理该类纠纷中,劳动仲裁部门作为第一程序作出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争议案件呈多样化的趋势,以及在上述领域中法律、法规的尚不尽完备,造成许多案件具体运作中的困难,甚至最终导致纠纷投诉无门、仲裁和法院皆不便处理、裁决和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诸多怪现象,这其中仲裁与诉讼两大程序衔接中的冲突即是原因之一。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法条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将劳动仲裁作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当事人的此类纠纷如要经过诉讼程序解决,先行仲裁是其必经阶段。同时,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可以不受仲裁裁决之限制,即针对当事人的具
    2023-02-25
    408人看过
  • 了解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程序及注意事项?
    被申请告了劳动仲裁,可以到仲裁部门申请反诉。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提起,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3、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超过时效提出的反诉将被不予受理或驳回。4、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5、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
    2023-12-08
    395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诉讼的程序性创新
    一、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改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一年仲裁时效也存在类似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即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案件原则上是遵循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都有相关原则性规定。如同民事诉讼中出于公平正义考量下的特殊举证规
    2023-06-16
    63人看过
  • 审视行政诉讼程序:评析与研究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2)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刑诉第二审程序的提起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
    2023-08-17
    4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大概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立案时间需要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一、私人老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给私人老板打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即可申请。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
    2023-06-25
    81人看过
  • 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会受理吗
    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未经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如果是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又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裁定先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如果是人民法院正在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或者对实体内容作出调解、裁定或判决,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
    2023-06-14
    3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研究
    法律综合知识
    【正文】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2009-2013年《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将优化职权配置确定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即是优化职权配置的内容之一。因此,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对于推进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促进行政诉讼审判体制的改革意义重大,但如何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制定简易程序的审理规范,则需要结合行政诉讼自身的特点,认真加以研究和讨论。一、普通程序合议制审判模式存在的缺陷(一)普通程序合议制审判模式的运行情况《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行政案件的审判实行合议制。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均以合议制形式,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统计,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年来(1989-2008),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
    2023-06-06
    24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反诉的程序是什么
    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反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被申请人。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的,可以将反请求与申请合并。2。反请求是应当单独申请仲裁的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单独申请仲裁;反请求不是本规则应当受理的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3。答辩期满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申请,另案处理。在一审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被告能否提起反诉存在争议。一般来说,一审被告人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经仲裁庭审查认为应当接受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除被申请人明确放弃答辩期限外,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届满,申请人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第三十
    2023-05-31
    4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进行仲裁程序
    一、劳动争议如何进行仲裁程序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
    2023-07-09
    3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法院阶段仲裁程序
    仲裁庭(首席)仲裁员审判阶段的程序:(1)宣布开庭;(2)宣布仲裁庭的组成;(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上诉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国籍、居住地(核对居民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权限(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照)其他公民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所,是否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及其代理权限(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被告人:同上委托代理人:同上第三人:同上委托代理人:同上经本院核实,可以参加本案的仲裁活动依法宣告当事人在审判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和请求调解当事人有义务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4.当事人有义务遵守仲裁庭的纪律和指挥(6)询问仲裁庭参加人是否听
    2023-05-07
    40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一、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实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以法的强制性保证了劳动争议的彻底解决。同时,这一制度也初步形成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司法监督机制,对提高仲裁质量十分有利。此外,还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给予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以求助于司法的权利。劳动争议的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
    2023-06-22
    443人看过
  •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研究
    该段内容讲述了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规定。其中包括:适用我国诉讼法律的原则、国际条约优先原则、司法豁免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使用的语言和文字等。另外,还详细介绍了原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法院立案审查、涉外民事诉讼文书送达、排期开庭、通知当事人到庭、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以及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执行等程序。根据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确定适用规定,适用的原则如下:1.适用我国诉讼法律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相关诉讼法律规定;2.国际条约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诉讼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3.司法豁免原则,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2023-09-12
    38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所有劳动者的权益都是会受到相应的保障,如果在工作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或者是对方做出了违反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后,双方都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通过仲裁无法解决必要时也是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
    2023-08-15
    49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离职争议仲裁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请求事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吗,劳动争议案件的强制执行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
    •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是否是从实体上解决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1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不是从实体上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程序。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并不能解决劳动争议中的实体权利争端,它只是为用人单位提供的一次程序上的救济机会,即当劳动仲裁裁决被撤销时,用人单位可以去基层法院起诉,从而解决其与劳动者的实体权利争端;如果其撤销申请被驳回,则连去基层法院起诉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不应寄希望于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来解决其相互之间的实体权利争端,而应在劳
    •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劳动争议诉讼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
      仲裁的开庭程序一般包括开庭前准备、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调解、开庭终结五个步骤。 (1)在开庭前,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宣布开庭纪律。 (2)开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其次,根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焦点;然后,就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