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所需的必备材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24:51 485 人看过

民事立案所需要的资料有:第一、起诉状。需详细写明原告及被告方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第二、证据材料。是为证明诉讼请求所收集的证据,一般为纸质材料;第三、身份证明材料。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的律师执业执照以及律所函等;原告若为法人,还需提交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申请抵押权变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更登记需要的材料(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四)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因前条第(一)款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

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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