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是否能够合法地追回丈夫的债务
老公的债务老婆不一定要还。如果丈夫是因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夫妻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那么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反之,如果该债务是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则应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对此没有偿还的义务,由丈夫自行承担。
二、婚后夫妻一方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丈夫的债务可以协议约定不承担吗
夫妻债务可以约定承担,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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