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9:00:20 441 人看过

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受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

以借贷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受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权钱交易,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受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受贿的客观基础。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受贿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受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受贿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受贿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收受贿赂,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受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受贿)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受贿人接受贿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受贿的必然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什么引发行贿受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什么引发行贿受贿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行贿罪的行为分为下面几种:1、主动给予。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以赌博形式,故意输钱给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机充值等。2、被动给予。这主要是指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违反国家规定”,
    2023-04-07
    444人看过
  • 行贿受贿罪应受什么刑罚?
    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2023-03-30
    177人看过
  • 以借款形式索贿的认定
    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5)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7)未归还的原因;等等。一、欠条内容有两个人笔记有效吗欠条内容有两个人的笔记有效。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看合同的签订是否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只要借款事实本身真实存在,部分欠缺效力的,可以再后期做补充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二、普通人财产来源不明是怎么定罪的普通人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如下: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
    2023-02-21
    417人看过
  • 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一、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本罪与贪污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二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管理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主要表现为两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只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
    2023-04-13
    401人看过
  • 以借贷为名行贿受贿案件如何认定
    所谓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StyleDefinitions*/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5.4pt0cm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
    2023-06-11
    138人看过
  • 受贿人交代行贿的规定是什么
    受贿人交代行贿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刑法当中的行贿罪和受贿罪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处理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
    2023-02-18
    256人看过
  • 受贿与借贷的界定
    作者:王炯明冯群安受贿与借贷的界定是刑事案件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腐败分子常常采取以借贷名义实施行贿受贿犯罪,作为对付检察机关侦查的一种手段。它将贿赂犯罪的实质假以合法借贷之名,给案件的定性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以至于执法人员认识不一,导致许多案件因此不了了之。认真分析和判断区别受贿与借贷之间的界限,是当前此类案件审理中一大关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界定:一、借贷理由是否充分正常情况下的借贷是因借贷人急需购物或办理某一事项缺少资金才发生的,而以借贷为名的受贿人一般并没有需要借贷的事项,而且受贿人在接受他人钱物的时候,其家庭、个人往往还有着数倍于其所谓借贷金额的存款,或收受贿赂后存放起来数年不使用。如某检察院办理的朱某受贿一案:朱某是某县一部门的领导,在单位发包工程过程中,非法收受包工头贿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朱某为了防备纪委、检察院的调查,故意向包工头写了一张借条,借款的理由是家里买房子
    2023-06-11
    463人看过
  • 查办行贿受贿证据链怎么形成
    一、通过查询赃款赃物的来源和去向充实证据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行贿人所送出的赃款赃物也不会“来无影、去无踪”,可能是从银行取款,这样可以通过查询其银行账户来印证其供述;也可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款,这样可以通过其亲戚、朋友进行落实。另外,受贿人收受贿赂后,可能存于银行,也可能藏匿于某处,或用于消费等,因此,可以通过查询其银行账户、搜查其住宅、办公室及相关处所等侦查手段,查清赃款的去向,从时间、金额、状态等角度印证供述。事实上,部分行贿人还有记流水账或记事本的习惯,依法获取其流水账或记事本,不仅能形成证明力强的书证,还能挖出其他贿赂案,扩大侦查战果。二、注意收集再生证据贿赂案件在案发前后,一旦行、受贿人听到风声就会急于串供、转移贿赂款项,甚至退回赃款,从而产生再生证据。在“一对一”贿赂案件的侦查中,再生证据有特别重要的作用:(1)弥补原生证据。再生证据虽然从属于原生证据,但在证明效力上往往优于
    2023-02-18
    478人看过
  • 新型受贿罪的形式及认定有什么?
    新型贿赂是指官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十种犯罪手段。“新型贿赂”这一名词,最早源自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这个司法解释中,将“超低价买卖房屋”、“妻儿挂名领薪”、“情妇收钱官员办事”等10种贿赂方式,纳入法律的惩治范围。新型贿赂由此得名。受贿罪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
    2023-06-03
    354人看过
  •  行贿与行贿罪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行贿论处指的是对已经构成犯罪事实的行为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处以相应的处罚。而构成行贿罪则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满足其犯罪构成要件。只有当人民法院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才能认定其构成该罪。行贿论处指的是,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但是尚未达到立案标准。因此,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处罚。而构成行贿罪则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满足其犯罪构成要件。只有当人民法院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才能认定其构成该罪。 行 贿 与 行 贿 罪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够成为行贿罪的主体;而单位行贿罪则必须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2. 行贿的目的不同:行贿罪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单位行贿罪则是
    2023-10-03
    382人看过
  • 行贿受贿属于什么案件?
    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的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单位犯前款罪的,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相关条款?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的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
    2023-04-05
    20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贿赂案件中的受贿与借贷行为?
    受贿与借贷如何界定是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行为人常常采取以借贷名义实施行贿受贿,作为对付检察机关侦查的一种手段,这对案件的定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以至于执法人员认识不一,导致许多案件因此不了了之。侦查机关甄别受贿和借贷一般从以下方面进行:一、借贷理由是否充分?正常情况下的借贷是因借贷人急需购物或办理某一事项缺少资金才发生的,而以借贷为名的受贿人一般并没有需要借贷的事项,而且受贿人在接受他人钱物的时候,其家庭、个人往往还有着数倍于其所谓借贷金额的存款,或收受贿赂后存放起来数年不使用。如某检察院办理的朱某受贿一案:朱某是某县一部门的领导,在单位发包工程过程中,非法收受包工头贿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朱某为了防备纪委、检察院的调查,故意向包工头写了一张借条,借款的理由是家里买房子用。朱某收受后,并没有把这1万元钱用于买房子,而是与其他受贿款一起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折放在自己办公室,连
    2023-06-11
    428人看过
  • 商业行贿受贿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一、商业行贿的危害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制度的危害表现在: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
    2023-03-19
    128人看过
  • 行贿受贿证据的固定证据收集方式有什么?
    一、行贿受贿证据的固定证据收集方式有什么?固定证据的方法多种多样,通过相机记录现场信息,使用电子取证设备保存电子信息,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保存笔录,都是固定证据的方法,只要能够完整的保存信息即可。二、固定证据的基本要求1、证据收集与固定须符合法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据此,只有来源合法的证据才会被法律所认可
    2023-06-03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受贿新形式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受贿新形式,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一是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 二是收受干股的问题; 三是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的问题; 四是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 五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 六是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问题; 七是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 八是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 九是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 十是在职为请托人谋利
    • 受贿的几种形式,受贿的几种类型,受贿的几种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哪几种情况,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一、哪几种情形的行为方式属于受贿罪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
    • 受贿行贿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2、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行贿受贿受贿行贿诈骗行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8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有借条算是行贿受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有借条的,是否构成受贿行为或构成受贿罪,应根据具体情节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或下属人员借款,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借款用途明晰,借款理由充分合情合理,如家庭经济来源差,确需借款的,不涉嫌受贿。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借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