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行担保有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52:19 95 人看过

执行担保的程序为:先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然后获得胜诉判决;再在债务人或担保人拒不履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一、欠债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什么材料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三、法院强制执行前会通知被告吗

强制执行是需要通知被告和被执行人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员接到申请强制执行书或者移交强制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然后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担保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立案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一、立案的条件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来看,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里笔者认为第一个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它部门移交及违法嫌疑人主动交代等;这里的“违法行为”不是指已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行为,只要求简单的符合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即可,包括有明确的涉嫌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及初步的证据资料等。第二个条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应理解为首先违法行为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地域管辖范围、职权管辖范围、级别管辖范围;其次,对该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证属实,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制裁后果(即有违则,有相应的法则)。总结起来,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3)属于本行政机
    2023-06-14
    465人看过
  • 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制度有着以下明确规定;1、听证制度。这主要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定时,往往会先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向有关民众听取其对决定看法的制度。这是我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行政机关所必须要办到的,其内涵一般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2、信息公开制度。这个主要是指政府需要主动将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或者将特定的信息公开给依法申请的特定公民或者团体组织。这体现出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并且有利于建设透明廉洁,办事高效的服务型政府。3、阅卷览宗制度。这主要指公民或者团体可以查阅与其有关的卷宗,但涉密资料不可因此透露给公民或者相关组织。4、说明理由制度。政府需要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向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说明执法事实并且阐述相关执法依据以及理由。在听证会时,政府需要向未被采纳意见的专家及公众告知不予采纳的理由,并且对其采纳的意见进行说明。5、行政协助制度。我国政府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可以向
    2023-06-02
    360人看过
  • 执行担保的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担保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被执行人申请提供担保;2、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提供担保;3、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执行担保成立,法院可以暂缓执行。二、被执行人已经坐牢该怎么办被执行人被判刑入狱的,并且不影响判决书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书。1、人民法院可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2、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依法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如下所示:1、 被执行人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按其指定的履行期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被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如故意隐匿不予申报或申报不实,人民法院将视情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执行中,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按指定
    2023-06-22
    111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的执行程序
    1、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管辖法院是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权利质权案件,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门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在多个担保物担保同一债权的情形下,不同物之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院应当受理。2、写好启动程序的重要文书“申请书”。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书。实现担保物权是依申请启动,申请时的理由与相关证据要充分、具有说服力。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担保财产现状的说
    2023-03-03
    343人看过
  • 在执行程序中,有哪些执行异议问题?
    在执行的程序中,在执行异议方面,会产生一些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很轻松的提出执行异议的,还会通过执行异议来逃避执行或者拖延时间,最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理由也不充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这个执行异议程序会产生一些问题:1、提出执行异议门槛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规定比较宽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只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而不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或保证金。即使提出执行异议
    2023-06-23
    292人看过
  • 醉驾执法程序违法有哪些
    一、醉驾执法程序违法有哪些关于醉驾执法程序不合法,其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酒驾处罚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此程序快点一天办完,慢点两天,根据个人情况,每天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酒驾处罚第四步: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酒驾处罚第五步:检察院下达起诉书。酒驾处罚第六步: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
    2023-03-23
    402人看过
  • 行政拘留不执行依据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尤其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等。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特定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等。参考法律条文: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2023-05-02
    453人看过
  • 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应遵循什么程序?
    执行担保的程序主要是:(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3)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4)法院审查担保是否符合担保的条件;审查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是否已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5)人民法院认可,接受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2023-04-14
    259人看过
  • 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依哪些程序进行
    一、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应依哪些程序进行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依据的程序分别有:首先,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需要巡回依法公开审理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二、不公开审理原则1、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刑事诉讼法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
    2023-04-22
    43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规定有哪些?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
    2023-06-19
    223人看过
  • 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哪些义务
    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4、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5、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被执行人的主要权利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3-06-13
    34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4、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第四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
    2023-05-06
    285人看过
  • 遗嘱执行:遗嘱执行的程序有哪些,由哪些人负责?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并应宣布;当事人没有异议时,把遗产按遗嘱要求进行处理。执行遗嘱,负责分配遗产的人叫遗产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或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指定或撤销执行人。一般而言,执行人由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较为公平、公正。
    2023-04-21
    430人看过
  • 在我国执行死刑程序有哪些
    一、在我国执行死刑程序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刑执行的程序一般包括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执行命令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前对罪犯进行检查,符合执行条件的,开始执行死刑。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四百一十八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2023-06-19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更多>

    #执行担保
    相关咨询
    • 上海保全担保需要有哪些程序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9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本案当事人; 2、请求保全的财产是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的财产; 3、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金额以诉讼或者裁决请求的金额为限; 4、请求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判决或者裁决的顺利执行或者是为了避免财产的损失。
    • 担保人执行流程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1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执行担保申请一般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以便执行法院进行审查。执行法院不应主动依职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执行人根本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强迫被执行人提供担保。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当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的规定移交质物或办理登记手续。被执行人
    • 执行担保的相关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执行担保的程序主要是: (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 ( 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 3)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 4)法院审查担保是否符合担保的条件;审查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是否已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 5)人民法院认可,接受担保。
    • 监外执行程序有哪些,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
    • 执行财产保全的程序和流程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6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