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是否延误的判断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35:08 222 人看过

工期顺延是指在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需要增加工作日,经审核后业主方同意增加这些增加的工作日,从而导致合同完工日期延后。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工程量增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发包人变更设计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以及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等情况。

工期顺延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工程的工作日需要增加,经审核后,业主方同意增加这些增加的工作日,这样,合同完工的日期可以延后;工期顺延具备条件,例如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或者是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等都会导致工期顺延。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

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

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要求停工等。

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

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

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判断是否为传销的标准
    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
    2023-02-27
    30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期延误每天赔偿标准
    一、建筑工程工期延误每天赔偿标准1.建筑工程工期延误的每天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确定。2.一般来说,赔偿金额会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如0.1%至0.5%之间,且这一比例的上限通常不会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3.这一标准旨在平衡双方的利益,既体现了对违约方的惩罚,也避免了对非违约方造成不合理的利益损害。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可设定为合同价款的5%,进一步明确了赔偿的上限范围。二、工期延误赔偿的计算方法工期延误赔偿的计算方法同样依赖于合同的具体约定。1.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工期延误的界定标准、赔偿比例及计算方式等关键条款。2.当实际工期超出约定工期时,即视为工期延误,此时承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和计算方法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3.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的计算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考虑到承包人的违约程度
    2024-08-02
    191人看过
  • 是否有固定的工期延期违约金标准?
    工期延期违约金标准是没有固定的要求的。工程延期违约金限度国家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由工程各方及有关单位部门在商谈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条款。违约金在合同中是一重要条款,在确定工程逾期、违约情况、违约金履行等等,要制定细则和详细条款,使合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不容易引起纠纷。打暑期工期间受伤了,算工伤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工伤,能够让公司给自己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要是工伤中残了还可以要求继续要求伤残赔偿。可是暑期工不属于劳动者,因此不会按劳动法上的工伤处理,但到底还是受伤了,自费处理的话公司还有责任在,所以肯定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但具体赔偿内容跟普通上的工伤的并不一致。暑期工受伤了就不算工伤了,但具体的赔偿还是有的,就是得按照雇佣关系以及一般人身损害事故向公司要求赔偿。这中间的赔偿之路到底是没有劳动者工伤那样简单,暑期工需要自己参与索
    2023-08-08
    113人看过
  •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判断合同成立的标准如下: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合同履行期届满能不能再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再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多久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三年。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2023-05-03
    368人看过
  • 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判断标准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伤的;4、患职业病的。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可认定为工伤李某,广东省珠海市山大电子有限公司保安,2003年11月20日晚3点在值班室正常值班时突发急性脑出血,经广东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抢救无效,两日后死亡。在广东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中确认,李某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狭窄疾病,同时据公司其他员工证明李某在当班前的休息时间同朋友一起打牌,没有休息。另外,因客观原因公司没有为李某买工伤保险。在对李某是否为工伤及是否应由企业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补偿问题上死者家属、山大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2023-07-05
    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误工费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根据司法实践,误工时间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绝大多数是来源于法医司法鉴定,因此即便出院证明上医院留有休息XX天的医嘱,但还是建议受害人以该医嘱为鉴定材料检材,送至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费及其他需要鉴定的项目予以法医鉴定。一、其他法律规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值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例如交通事故在1月1日发生,受害人4月1日进行法医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4月5日作出法医司法鉴定结论,鉴定结
    2023-03-23
    124人看过
  • 判定嫖娼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主观上与性服务者就卖淫、嫖娼行为以协商一致,具体表现为以及商定好价钱或者以及给付了相应的嫖资,嫖资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务,客观上以及着手实施了性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已经发生了性行为,但尚未给付嫖资的,也以卖淫嫖娼论处。嫖娼有转账记录就能认定是嫖娼吗嫖娼有转账记录可以被认定为嫖娼。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之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转账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2023-07-06
    76人看过
  • 怎么判断交房延期还是延期
    倘若您因故延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将会被收取相应比例的违约罚金。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为消费者提供房产证,已经构成了明显的违约行为。作为购房者,您享有权利去询问并了解该开发商未能及时交付房产证的确切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商讨和交流。如果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赔偿条款,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然而,我们必须提醒您,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您在必要时依法启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从而确保您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
    2024-08-03
    200人看过
  • 判断是否侵犯名誉权的标准
    一、判断是否侵犯名誉权的标准(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二、损害个人名誉怎么解决(一)必须明确名誉权利的权利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贫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二)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
    2023-05-03
    154人看过
  • 2024如何判断是否呆账的标准
    如何判断是否呆账的标准银行出借款项的时候,在考查贷款者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问题,确定贷款者具有还款能力的,才能进行贷款。而贷款人欠款不还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欠银行贷款的,银行就会向债务人催收欠款,如果经多次催收无效的,银行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如果欠款长期处于吊滞状态的,有可能出现坏账的,银行就会将欠款列入吊账。有以下情形的,银行可以将应收款项列入吊账: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破产的,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优先债权的;2、借款人死亡或者补依法宣告死亡后,借款人的遗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的;3、借款人遭受重大的自然灾害,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的,财产损失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被确定无力偿还债务的;4、借款人触犯我国刑法,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等。银行可以确定吊账的情节是非常多的,所以银行出借款项时,对借款人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银行的吊账过多,有可能造成银行出现破产
    2023-12-11
    273人看过
  • 工伤判断标准是否可以细微损伤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与伤害程度轻重无关,按是否由工作原因导致确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有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伤情,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只要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即使造成轻微伤也属于工伤。轻微伤能鉴定成轻伤吗轻微伤不能鉴定为轻伤。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1、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2、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3、轻
    2023-07-12
    330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司法解释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重大误解的司法解释判断标准是什么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当事人针对同一物订立合同,但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性质认识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比如将出租误认为出卖,将借贷误认为赠与,将镀金的物品当成是纯金的,不过,当事人自愿承担错误的风险的,不宜按重大误解处理。2、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如将甲公司误认为乙公司而与之订立合同,尤其在以信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信托、信贷、委托、寄存等;在以感情及特殊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等;在以特定人的技能为基础的合同中,如演出,在上述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当事人的误解更是属于重大误解。而在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如现实买卖,有时对当事人的误解不会给误解者造成损失,甚至不会造成较大损失,则不构成重大误解。对要求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某些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对身份发生认识错误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特定履约能力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一般应指当事人拥有某种特定
    2023-04-12
    85人看过
  • 工伤等级判断标准:是否伤到骨头?
    一般情况下,没伤到骨头算不算工伤,具体属于几级工伤,还是要等专业的工伤鉴定机构鉴定完毕后,按照伤残鉴定结果来决定。工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先根据鉴定结果来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工伤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腿断了算几级伤残工伤腿断了算九级或十级伤残。如果是膝关节的韧带断了,则按照工伤伤残鉴定的《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再结合上具体的治疗和恢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九级伤残或者十级伤残。如果是膝关节的半月板损伤、膝关节的交叉韧带损伤没有做手术的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外伤后膝关节髌骨切除、半月板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的修补术之后没有功能障碍的可以认定为九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
    2023-07-01
    476人看过
  • 工程延误赔偿标准如何
    工期延误如果违约赔偿代表了一种基于在预计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各方在执行协议时索一直同意的)进入合同所拥有的只是估计的预测数,则当根据合同提供了这种违约赔偿赔偿之后,这种违约赔偿在法律上就具有一种强制力。在很多项目中,时间是施工的基本要素,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条款中一致同意,如果承包商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项目,则对于承包商完成工作所需要花钱的超过指定完工日期的每一天支付预先商定的金额给业主是承包商的经济责任。这种资金总量代表了这些延误给业主在成的经济损失,因为难以确定业主损失的真实价值,所以预先商定的金额就用于代替遭受的时机损失。这种估计就被称为违约赔偿,它在整个建筑行业被广泛采用,要求承包商为超过规定完工日期的每一个日历日支付这种固定的资金数额给业主。赔偿金如果违约赔偿代表了一种基于在预计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各方在执行协议时索一直同意的)进入合同所拥有的只是估计的预测数,则当根据合同提供了这种
    2023-06-15
    25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法院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判断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事故是在上海徐汇区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
    • 如何判断是否呆账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8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
    • 延误工期,反索赔是否合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9
      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建设单位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建设单位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正超过全同总额原10%。
    • 延误工期违约金赔偿金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延误家装公司工期的,违约金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对于在承包工程时,一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对于逾期不能完成的话,可能就会承担违约的风险,因为一般在承包时,双方也都会签订合同,对事项进行约定。
    • 停工期间农民工误工赔偿是否按误工工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没有赔偿,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员工停工待料,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是按照基本工资发放,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