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税函〔2007〕244号文件规定,转让股权涉及转让方承担债权债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以下简称公式一);或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以下简称公式二)。在适用上述计算公式时需要注意两点:
1、公式中的债权、债务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而不是账面价值)计量。在实践中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审核转让方是否存在承担虚拟债务(实际不存在的债务,或者实际需承担的债务金额小于账面金额),或者取得隐含债权(取得账面未反映的债权,或者取得债权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金额)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2、公式一的表述不够严谨,应改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该股东持股比例-该股东投资的计税成本”。股东投资的计税成本等于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时,用于投资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股东投资的计税成本不一定等于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公式二中“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同样应改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的计税成本”。
二、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仅作参考,不能照搬)
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山东XXXX科技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贵公司食品频道(部)的供应商,现在因为公司业务调整的原因,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贵公司所有业务关系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转至______公司,同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完全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公司协商解决,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原公司名称:
原公司地址:
原公司开户行:
原公司账户:
原公司税号:
电话:
负责人:
(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现公司名称:
现公司地址:
现公司开户行:
现公司账户:
现公司税号:
电话:
负责人:
(单位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债权债务转让证明》须加盖原、现供应商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此证明必须有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个人名章,同时附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经办人:
三、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一)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二)几种情况区分的意义: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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