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程序辩护规则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03:43 254 人看过

一、刑事辩护程序辩护规则是怎样的?

辩护规则如下:

(一)侦查阶段刑事辩护的新规则

1、律师地位发生变化:由咨询律师变为辩护律师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款经修改后成为新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的内容,即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种地位的变化,其法律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将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指定的人聘请辩护律师的时间推进到侦查阶段;为侦查阶段扩张辩护律师的权限奠定基础;侦查阶段的辩护属于律师的专属辩护领域。

2、辩护律师职责和权限发生变化:强化作用,增加权利

新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内容,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新修《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增加了“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和“提出意见”两项权利,同时把申请取保候审修改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的理解与适用

1、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途径:(1)通过法律文书知悉;(2)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

2、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第6条规定,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是指当时已查明的涉嫌罪名的主要事实。对于何谓主要事实,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等都没有作出规定。《修改决定》的起草者认为,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主要是指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以及对案件侦查的有关情况,包括有关证据情况等。在不影响案件侦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侦查机关应当尽量向辩护律师披露案件的有关情况。笔者认为,《修改决定》起草者的观点更符合立法意旨,值得借鉴。

(三)关于辩护律师提出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1、提出意见的时间:按照新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在侦查终结前提出。

2、提出意见的方式:从一般意义上看,辩护律师主动提出辩护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或检察人员也可以主动要求律师提出辩护意见。

3、提出意见的形式:口头或书面。

4、辩护意见的内容:既包括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即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程序方面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辩护律师收集到新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的三类无罪证据,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建议以辩护意见形式主动向侦查机关提出。这种情况类似于辩护律师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无罪辩护,以律师辩护意见的形式提出,显得名实相符。

(四)关于律师在审查逮捕程序中提出辩护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新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据此,辩护律师在审查逮捕程序中有提出辩护意见的权利。

1、提出意见的时间:审查逮捕过程中。

2、提出意见的方式:从一般意义上看,辩护律师应当主动提出辩护意见;在特殊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前引新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第1款对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就是一个例证。

3、提出意见的形式:口头或书面。

4、辩护意见的内容:《诉讼规则》第309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提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害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内容。

二、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的理解与适用

新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由此,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的权利。

1、核实证据的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2、核实证据的起点: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3、核实证据的来源:从侦查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有关证据及自行调查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

4、核实证据的目的:确定相关证据材料的可靠性。

5、核实有关证据的方式:新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和配套规定都没有涉及这个问题,对此笔者认为,从辩护律师的安全考虑,部分“宣读方式”、部分“阅读方式”值得肯定与借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辩护律师按照新修《刑事诉讼法》第40条收集到的三类无罪证据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如果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收集到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可见,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并非仅限定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也存在,不过核实的证据仅限于辩护人收集到的无罪证据而已。

刑事案件在不同审理的阶段,都需要遵守不同的规则,不论是律师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司法人员,都需要遵守这些规则。对于当事人或者是律师违反规则,会受到司法处罚。若是司法人员违反规则,那么司法审判可能不会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事实辩护和不足辩护分别是怎样的
    一.辩护之案件事实辩护案件事实辩护是指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3、情节辩护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
    2023-06-14
    482人看过
  • 刑事辩护的解释是指对谁辩护?
    一、刑事辩护的解释是指对谁辩护?通常是对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刑事辩护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二、申请刑事辩护有哪些注意点?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
    2023-04-13
    401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辩护中的指定辩护?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1、指定辩护的情况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2、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
    2023-04-22
    484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是什么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1、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办理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除上述侦查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3、审判阶段:除上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被告人口供,其他证据材料。出席法庭审理,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是什么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二、
    2023-06-01
    300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是如何的?
    刑事案件中的无罪辩护是最难的。无罪辩护的思路,一个是证据之辩;另一个是性质之辩。证据之辩就是指的去以发现和解释指控证据中的重大漏洞。所谓的重大漏洞不是那些无关紧要的证据缺陷。关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他是指的是否是当事人所实施或者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4-18
    432人看过
  • 刑事简易程序要否辩护?
    一、刑事简易程序要否辩护?刑事简易程序根据当事人要求是否需要辩护,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相关书籍(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三)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四)刑事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以达迅速审判的目的。如审判组织的简化,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化、审理期限的简化等。至于简化到什么程度均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是
    2023-05-02
    236人看过
  • 律师刑事辩护办案规则是什么
    1、律师作为辩护人,办案的基本规则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进行辩护时,其权利受法律保护。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第三十四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一、规范诉讼代理人阅卷的许可条件有哪些对诉讼代理人的阅卷申请分为“应当不许可”和“可以不许可”两类情况予以处理。“
    2023-02-11
    441人看过
  • 刑事律师怎样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
    2023-04-25
    377人看过
  • 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费用
    法律综合知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024-04-28
    303人看过
  • 校园贷诈骗罪辩护属于民事辩护还是刑事辩护?
    校园贷诈骗罪辩护一般属于民事辩护,但如果因诈骗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涉及到刑事辩护行为。校园贷在很多高校十分流行,很多同学就利用这个机会做出违法的事情。比如骗取同学校园贷,在法律上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校园贷的种类有:(1)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2)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3)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一、在网贷平台上骗贷案成立标准1、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法律意义上的网贷平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两大类。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P2P网贷借贷平台应属于网贷平台;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
    2023-03-13
    381人看过
  • 法律对辩护人怎样辩护的
    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辩护人的职责和义务。这里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认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是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场上,替犯罪分子说话、开脱罪责,干扰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活动。这种认识主要是由于我们国家长期缺乏法制环境、法制观念淡薄所造成的,只注意到强调对犯罪分子的打击,而忽略了司法机关可能会因为工作失误甚至由于司法机关中一些个别人素质不高、徇私枉法而造成错案、冤案,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辩护作用,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防止任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另一种应当防止的倾向是,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着眼点不是放在尊重事实和法律上,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不正当的途径,如请客送礼、行贿,甚至搞假证据、指使证人作伪证等,以达到使被告人受到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的目的。应当看到,
    2023-08-15
    421人看过
  •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程序怎么走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应当准许;是否继续庭审,参照上述规定。拒绝辩护后,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资源缩短时间的除外。相关知识:建立被告人选择辩护人制度的理由首先,建立被告人选择辩护人制度有利于辩护功能的实现。刑事辩护权是归属于被告人的一项专属性权利,它是基于被告人基于被指控的特定事实而产生的一种专属性权利。指定辩护的宗旨是为了增强被告人的诉讼防御能力,防止他们由于经济困难、生理障碍或年龄等原因而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2023-04-21
    6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无罪辩护的程序
    刑事案无罪辩护流程如下:首先辩护律师根据掌握的事实及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意见,并积极与案件承办机关沟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无罪辩护及成功,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无罪辩护即成功。刑事无罪辩护词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赵XX女士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担任被告人赵xx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阅卷,会见了被告人,并多次与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辩护人已基本了解案件事实,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斟酌考虑:辩护人对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构成的犯罪事实持有异议。本案中,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有以下几个: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辩护人认为:一、被害人陈述事实不清。被害人对自己被打经过的描述如下:在2008年询问笔录中:赵XX的儿子朝我左脸打了一拳,又用巴掌打我左脸部靠近耳朵的地方。2009年12月20日的笔录中:赵XX打了我
    2023-07-07
    302人看过
  • 刑事速裁程序中的强制辩护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等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决定》)。针对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2日发布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的目标是优化司法资源,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这次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条件、范围、法律援助、启动程序、运行程序、终止程序、基本流程、办理案件的期限等具体的工作方法;司法部9日发布了《关于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司法部通知》),要求试点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试点的人民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部也20日发布了《公安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安部通知》),要求试点地方的干警,在认识到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
    2017-09-26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辩护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辩护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第一、接受委托或指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第二、审查管辖辩护律师收案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应由其他法院管辖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移送。第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或受指定后,应当及时向受理的法院递交委托或指定手续。委托手续包括被告人或其亲友签署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指定手续包括指
    • 刑事审前程序的辩护时间是怎样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审前程序是刑事公诉案件自刑事诉讼启动至审判机关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具体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三个阶段。在刑事审前程序中,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之日起,到移送审查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律师可以介入行使辩护权。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只承认律师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査起诉之日起开始作为辩护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为适应刑事诉讼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普遍性的世界发展趋势,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 刑事辩护程序问题中刑事辩护会见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速裁程序辩护意见辩护词怎么书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
      刑事速裁程序辩护意见辩护词如下,,因涉嫌 法律规定,委务所律师担任阶段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时止。 委托事项: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委托
    • 侦查阶段,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7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应当准许;是否继续庭审,参照上述规定。 拒绝辩护后,另行委托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