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43:07 428 人看过

一、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

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结果犯,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

二、贷款诈骗罪新刑法如何处罚?

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3、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贷款诈骗相关文章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本罪仍属于过失犯罪。一、玩忽
    2023-03-09
    307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及其量刑标准
    一、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如下:1.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不同。2.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不同。3.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不同。4.案发后的归还能力不同。二、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骗取贷款罪为两档,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二档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贷款诈骗罪为三档,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档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档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种罪行的量刑差距还是很大的。三、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指什么贷款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
    2023-06-19
    477人看过
  • 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有何区别
    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区别:1、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虽然两者都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包括所有权,但重点不同。侵犯合同诈骗罪的对象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侵犯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2、两者的场合不同。合同欺诈发生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贷款欺诈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3、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不同。直接侵犯合同诈骗罪的对象是对方的财产或者贷款;贷款诈骗罪的对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何区别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理论上普遍认为,主要应把握如下几点:(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2023-07-21
    200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量刑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
    2023-02-25
    425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行为方式包括什么,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区别
    一、贷款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哪些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2023-03-16
    488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如何数罪并罚,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
    违法发放贷款行为与银行的职务性相关,本质上是贷款行为,属于银行使用资金的职务行为,行为人以银行的名义与借款人形成借款关系,由银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挪用公款行为是擅自超越职权的个人行为,即使其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该行为亦是个人决定的,单位不承担其法律后果。一、公务借款算挪用公款吗如果是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的不构成挪用公款;如果是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则构成挪用公款。如果挪用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的则构成挪用公款罪。二、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哪些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
    2023-03-24
    289人看过
  • 集资诈骗和贷款诈骗有什么区别?
    一、集资诈骗和贷款诈骗有什么区别?第一,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第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第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第四,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因为贷款诈骗犯罪与一般借贷民事纠纷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而这一目的
    2023-04-19
    422人看过
  • 借贷纠纷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对于借贷纠纷的处理,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是可以以协商、调解或者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办理的,是否可以联名起诉,应当根据联名起诉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就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案件情况而定。一、被遗弃孩子还活着能构成犯罪吗遗弃孩子肯定是违法的,违法和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遗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
    2023-03-15
    363人看过
  • 银行职工违法发放贷款,被判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银行职工违法发放贷款被公诉2008年,刘某因工程需要急需办理一笔5万元贷款,当托人询问贷款事项时被告知因其贷款有不良记录已被列入黑名单,已经无法办理贷款。但当刘某得知可以使用他人名义贷款时,刘某立即带着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找到银行职工王某,要求其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而王某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虽然知道这是违法操作,但也很快为刘某办理了相关手续,5万元的贷款不久就发放到刘某手中。2012年,王某再次以张某的名义为刘某贷款6万元,用于偿还2008年5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而直到2014年12月,张某在办理贷款时才得知自己欠了6万多元的贷款,而且已经被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经奈曼旗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明知借款人非实际使用人,安排借用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违法发放贷款,未严格审查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违法发
    2023-02-22
    367人看过
  • 怎么区别贷款诈骗罪与逃汇罪
    贷款诈骗罪与逃汇罪的区别:1、贷款诈骗罪(1)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2)自然人犯本罪的,没收财产。(3)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所谓情节特别严重
    2023-03-03
    414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主体是谁,如何处罚贷款诈骗罪?
    一、贷款诈骗罪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
    2023-06-03
    243人看过
  • 非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有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中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4、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既可由过失也可由故意构成,而后者只能由过失构成。一、渎职罪什么是四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3、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4、客
    2023-06-22
    318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中的贷款诈骗是什么意思?
    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超过一万元的行为。如无加重情节,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2023-07-29
    430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属于什么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如下: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或者是认为重大损失是可以避免的。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4、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应的判刑标准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
    2023-07-2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更多>

    #贷款诈骗
    相关咨询
    • 如何正确区分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
      1、主体不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2、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由过失构成。3
    • 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骗取贷款罪,诈骗罪50万怎样判刑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6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 贷款诈骗与正常贷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诈骗罪与正常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贷款诈骗行为和正常贷款行为都发生在贷款过程中,都存在丧失还本付息的可能。贷款诈骗与正常贷款最重要的区分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占有贷款的目的。可从三方面判定:行为人贷款时的偿还能力;贷款使用用途;归还贷款的态度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大量贷款,贷款后用于挥霍、犯罪活动甚至逃跑、隐匿,贷款到期后不积极酬资还贷,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非法占有贷款目的的时间应是在贷款整过程,即可以产
    •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区别在于: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
    • 什么是违法贷款犯罪?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要要素:主体是中国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素: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要素:客观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