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否属于重复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44:18 22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包括以下方:(一)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此规定既然已经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2004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因此,新司法解释明确了死亡赔偿是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属于不同的项目,不属于重复赔偿。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有:

1.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合法性不同:经济补偿的情形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赔偿金的情形下,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同,正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联系所在。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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