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交付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22:39:24 264 人看过

所谓交付,就是指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也就是占有的转移。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代替交付实物。拟制交付又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第二,指示交付,就是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第三,占有改定,就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由出卖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

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签订的合同,就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交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实交付,一种是抑制交付。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交付共同组成抑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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