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15:14 397 人看过

内容提示:

实行目的和范围

管理部门及职责

跨区域流动就业的条件与审批

农村跨区域流动就业劳动力的招用

管理与处罚

(一)实行目的和范围

1、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管理,保障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有序流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异地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称异地是指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1、各级政府应当重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工作。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管理、协调、服务。

3、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搞好劳动力市场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强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合理有序地组织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并为之提供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三)跨区域流动就业的条件与审批

1、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须具备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有一定的职业技能等基本条件,用人单位应在工作、食宿等方面具备接收异地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条件。

2、用人单位跨区域招用农村劳动力,应按省有关规定报批。

经批准后,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工简章,经审核后,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许可证。

(四)农村跨区域就业劳动力的招用手续

1、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中介服务,一般由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承担。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条件并许可,也可以从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中介服务。

未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许可,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

2、用人单位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须向应招对象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招工文件:

(1)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的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许可证

(2)经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招工简章;

(3)本单位资质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招对象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招工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招收工作。

3、用人单位应与招收的农村劳动力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4、外省农村劳动力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应在15日内持本人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山东省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并持《就业证》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

被招用的本省异地农村劳动力,凭身份证明和所在乡(镇)劳动服务站出具的介绍信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山东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以下简称《就业登记卡》)。

《就业证》和《就业登记卡》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制发。

(五)管理与处罚

1、实行《就业证》年审制度。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对其发放的《就业证》进行一次验审。

2、建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统计制度。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统计工作。

3、用人单位使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应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使用外省劳动力管理费;使用省内异地农村劳动力的,按省有关规定缴纳农村劳动力管理费。

劳动力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培训、服务等工作。

4、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跨区域招用农村劳动力和招用无《就业证》的外省农村劳动力,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清退,并视情节轻重,按省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违反本规定非法从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中介活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终止中介活动,没收其非法所得。

6、本条第3、4、5项涉及的收费、罚没具体规定由省劳动保障厅商省财政厅、物价局另行制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缴罚款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一律缴同级财政。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发证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鲁政办发[1995]40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就业相关文章
  • 山东启动春风行动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搭桥
    近日,山东各地广泛启动“春风行动”,通过举行招聘会、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咨询、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工就业。济南市22日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2010年春风送岗位”大型综合招聘会。据了解,这场招聘会有近50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2000余个就业岗位。招聘会上,多名农民求职者告诉记者,今年的工作应该好找,他们要求的月工资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相对于农民工的自信,一些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求职期望较低。“文秘、收银员这些工作的月工资都在1000元以下,找到满意的不容易。”济南一所大专院校毕业的刘晓青说,自己刚参加工作也只能期望这个工资水平。据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介绍,“春风行动”期间济南将举办22场这样的招聘会,以帮助农民工就业。山东淄博市22日举办“2010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进城务工招聘会”,150余家各类用工企业提供岗位5000多个。山东临沂市22日上午也正式启动“
    2023-06-05
    234人看过
  • 山东潍坊力促农村劳动力就业
    记者昨天从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获悉,目前,依托该校,上半年我市已免费培训市区和库区农村劳动力6000多人,通过培训,80%的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了就业。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市就业培训学校还将再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全年培训1.2万人。目前,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据了解,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是促进其向非农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05年开始,我市依托市就业培训学校对市属六区以及库区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迄今已培训2.2万人。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场需求,下半年培训专业,包括微机、会计电算化、针灸推拿、建筑工、面点制作、物业管理、厨师、美容美发、创业培训等,这些专业培训少的仅需30天,多的也只要45天,学费全部由市财政补贴,农民免费接受培训,学员结业经鉴定合格者,发放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推荐就
    2023-04-12
    232人看过
  • 三部门启动"春风行动"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将于2010年2月下旬至4月在全国共同开展“春风行动”。据介绍,这一活动的主题是“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服务对象包括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准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活动期间,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同时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并能够参加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期间,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有维权需求的农
    2023-06-05
    6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并转发到下属有关单位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反映。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并转发到下属有关单位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反映。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四年九月九日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的服务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广州市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穗就[2004]11号),制订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
    2023-06-09
    322人看过
  • 农村低保劳动力就业援助证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201858办理期限社区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1号社保综合楼五楼设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07〕21号)材料明细农村低保家庭证明资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流程重点帮扶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上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登记并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在全省范围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地要将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列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乡镇和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由市、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权限核发。
    2023-05-29
    73人看过
  • 加强农村劳动力审批管理
    内容提示:加强统筹管理,保持城镇就业局势稳定分级管理,从严控制招用农村劳动力加强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一)加强统筹管理,保持城镇就业局势稳定要继续坚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消化为主,适量、有序流动为辅”的原则,加强对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的指导和管理,合理调控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城镇单位招聘录用职工,应按照先城镇后农村的原则,先从城镇非农业人口中招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使用农村劳动力的,要按照“先报后批,批后再招”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二)分级管理,从严控制招用农村劳动力根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城镇单位从省内招用农村劳动力,省属、中央属和驻鲁部队属单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市地、县属单位分别由市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外省市驻鲁单位由所在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省外招用劳动力,省属、中央属和驻鲁部队属单位经
    2023-06-05
    265人看过
  • 对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管理和跟踪服务
    内容提示:输出地的跟踪服务输入地的管理具体要求(一)输出地的跟踪服务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以下方面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1、收集、审核、发布外来招工信息。2、对外出流动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河北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3、对持有《河北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情况,按统一格式登记造册,并搞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建档,将有关资料输入微机。4、对外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5、对持卡人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6、受招工单位委托,负责组织外出流动就业人员报名、考试、体检,负责将被录用的人员护送到用工单位。7、对输出50人以上单位,选派带队管理人员,与用工单位一起搞好“双向管理”。8、指导、监督用人单位与外出流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调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9、定期走访用工单位,加强与用工
    2023-06-05
    170人看过
  •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银监发[200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筹),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银监局(筹):?现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农村合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合作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合作银行的稳健运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深化**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本规定所称股份合作制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第三条农村合作银行主要以**信用社和
    2022-12-05
    392人看过
  • 农转非劳动力就业
    内容提示: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自谋职业手续的办理农转非劳动力失业管理有关规定(一)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1.转非劳动力的就业应当坚持征地单位优先招用、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2.征地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优先招用转非劳动力。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吸纳转非劳动力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转非劳动力。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转非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服务。(二)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1.转非劳动力在征地时被单位招用的,征地单位应当从征地补偿款中支付招用单位一次性就业补助费;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支付给本人。2.一次性就业补助费不低于下列标准:(1)转非劳动力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倍;(2)转非劳动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
    2023-06-05
    152人看过
  • 跨区域流动就业多年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跨区域流动就业多年,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今后可以在广州养老吗?”近日,工作了十多年的张先生开始关心起自己日后的养老问题。原来,家在湖南的他,本在老家工作了三年,此后又去佛山待了两年,如今已在广州工作了八年。他想知道养老保险是不是缴得越多越好,越久越好?退休以后该怎么领取养老金?带着不少问题,张先生拨打12333进行咨询了以后,心里踏实了许多。1、转移手续不复杂,转移流程很容易问: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按照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张先生在省内和跨省流动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畅地随同本人一起转移。也就是说,张先生在湖南省和佛山市的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分别转移到广州。如果张先生继续跳槽,又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或回到湖南就业,同样在广州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那么,张先生应该如何转移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呢?据省人社厅介绍,张先生只需向要转出的养老保险关系的所在地,即湖南和佛山的社会保险机构
    2023-05-05
    324人看过
  • 浅谈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途径
    scriptsrc=/adfile/activeinfotop.js>据了解,我国目前已有1/3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仅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就约有1亿人。农民工作为城市发展劳动力不足的有效补充,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主体。但是,过量的农民工进城,也给城市管理和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现已成为当前政府最为关注的难题之一。本文根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的现状,从地域的角度谈几点思路。就地就业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应首先保证在当地农业生产正常化和农产品产出最大化的基础上进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不能以牺牲我国粮食生产为代价。要保证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分流的合理性,首先必须要保证的是农村生产集约化、机械化,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土地收入,使撂荒打工者能够最大限度地留在当地参加农业生产,并获得合理的较高收入。
    2023-06-09
    251人看过
  • 云南省流动就业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就业管理,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就业人员和招用流动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及为流动就业提供服务的职业介绍、就业、转业训练组织,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流动就业,是指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跨区域务工、经商。第三条流动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二)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或者职业技术能力;(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流动就业而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四)省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流动就业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跨区域设置派出机构。公安
    2023-06-10
    367人看过
  • 黑龙江省社会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管理,合理使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劳动力,系指城镇县有劳动能力的待业人员(含待业职工)和本省农村进入城镇务工的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劳动力)及省外进入我省城镇务工的劳动力(以下简称外埠劳动力)。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工单位)和社会劳动力。第四条社会劳动力管理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社会劳动力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第五条各级劳动部门是社会劳动力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工作。第二章登记管理第六条社
    2023-06-10
    64人看过
  • 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中府113号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发布部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中府113号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山市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规范单位用工行为,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
    2023-06-09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劳动就业
    相关咨询
    • 农村物业管理区域收费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 劳动争议能跨区域申请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能跨区域或越级申请。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流动就业人员社保跨地区转移如何办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流动就业人员社保跨地区转移接续办理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
    • 农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21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3
      村镇银行的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执行。
    • 跨区域派遣劳动者的薪资怎么约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6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又称异地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将其派往另一地区的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具体是指哪一层级的行政区域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用工单位所在省适用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即为用工单位所在的省的标准,用工单位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