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15:14 397 人看过

内容提示:

实行目的和范围

管理部门及职责

跨区域流动就业的条件与审批

农村跨区域流动就业劳动力的招用

管理与处罚

(一)实行目的和范围

1、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管理,保障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有序流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异地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称异地是指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1、各级政府应当重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工作。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管理、协调、服务。

3、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搞好劳动力市场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强跨区域交流与合作,合理有序地组织好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并为之提供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三)跨区域流动就业的条件与审批

1、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须具备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有一定的职业技能等基本条件,用人单位应在工作、食宿等方面具备接收异地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条件。

2、用人单位跨区域招用农村劳动力,应按省有关规定报批。

经批准后,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工简章,经审核后,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许可证。

(四)农村跨区域就业劳动力的招用手续

1、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中介服务,一般由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承担。非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条件并许可,也可以从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中介服务。

未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许可,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

2、用人单位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须向应招对象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招工文件:

(1)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的跨区域招收农村劳动力许可证

(2)经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招工简章;

(3)本单位资质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招对象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招工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招收工作。

3、用人单位应与招收的农村劳动力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4、外省农村劳动力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应在15日内持本人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山东省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并持《就业证》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

被招用的本省异地农村劳动力,凭身份证明和所在乡(镇)劳动服务站出具的介绍信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山东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以下简称《就业登记卡》)。

《就业证》和《就业登记卡》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制发。

(五)管理与处罚

1、实行《就业证》年审制度。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对其发放的《就业证》进行一次验审。

2、建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统计制度。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的统计工作。

3、用人单位使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应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使用外省劳动力管理费;使用省内异地农村劳动力的,按省有关规定缴纳农村劳动力管理费。

劳动力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培训、服务等工作。

4、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跨区域招用农村劳动力和招用无《就业证》的外省农村劳动力,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清退,并视情节轻重,按省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违反本规定非法从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中介活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终止中介活动,没收其非法所得。

6、本条第3、4、5项涉及的收费、罚没具体规定由省劳动保障厅商省财政厅、物价局另行制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缴罚款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一律缴同级财政。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发证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鲁政办发[1995]40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就业相关文章
  • 山东潍坊力促农村劳动力就业
    记者昨天从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获悉,目前,依托该校,上半年我市已免费培训市区和库区农村劳动力6000多人,通过培训,80%的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了就业。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市就业培训学校还将再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全年培训1.2万人。目前,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据了解,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是促进其向非农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05年开始,我市依托市就业培训学校对市属六区以及库区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迄今已培训2.2万人。潍坊市就业培训学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场需求,下半年培训专业,包括微机、会计电算化、针灸推拿、建筑工、面点制作、物业管理、厨师、美容美发、创业培训等,这些专业培训少的仅需30天,多的也只要45天,学费全部由市财政补贴,农民免费接受培训,学员结业经鉴定合格者,发放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推荐就
    2023-04-12
    232人看过
  • 农村低保劳动力就业援助证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201858办理期限社区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1号社保综合楼五楼设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浙政发〔2007〕21号)材料明细农村低保家庭证明资料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流程重点帮扶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上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登记并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在全省范围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地要将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列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乡镇和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清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由市、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权限核发。
    2023-05-29
    73人看过
  • 跨区域流动就业多年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跨区域流动就业多年,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今后可以在广州养老吗?”近日,工作了十多年的张先生开始关心起自己日后的养老问题。原来,家在湖南的他,本在老家工作了三年,此后又去佛山待了两年,如今已在广州工作了八年。他想知道养老保险是不是缴得越多越好,越久越好?退休以后该怎么领取养老金?带着不少问题,张先生拨打12333进行咨询了以后,心里踏实了许多。1、转移手续不复杂,转移流程很容易问: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按照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张先生在省内和跨省流动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畅地随同本人一起转移。也就是说,张先生在湖南省和佛山市的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分别转移到广州。如果张先生继续跳槽,又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或回到湖南就业,同样在广州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那么,张先生应该如何转移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呢?据省人社厅介绍,张先生只需向要转出的养老保险关系的所在地,即湖南和佛山的社会保险机构
    2023-05-05
    324人看过
  • 农转非劳动力就业
    内容提示: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自谋职业手续的办理农转非劳动力失业管理有关规定(一)农转非劳动力就业的方针政策1.转非劳动力的就业应当坚持征地单位优先招用、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2.征地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优先招用转非劳动力。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吸纳转非劳动力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转非劳动力。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转非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服务。(二)农转非劳动力就业有关待遇1.转非劳动力在征地时被单位招用的,征地单位应当从征地补偿款中支付招用单位一次性就业补助费;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费支付给本人。2.一次性就业补助费不低于下列标准:(1)转非劳动力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倍;(2)转非劳动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
    2023-06-05
    152人看过
  • 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制订。第二条特区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以下简称特区企业)雇用职工,实行合同制,并由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职工的雇用、解雇和辞职;生产和工作任务;劳动服务费和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和假期;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应经特区(市)劳动局核准。第三条深圳特区和珠海、汕头两市设劳动服务公司,在特区(市)劳动局的指导下,协助特区企业招聘和培训职工,负责职工就业辅导,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特区企业雇用职工,经特区(市)劳动局核准后,可由劳动服务公司介绍,或者由企业自行招聘,按照择优原则,通过考核录用;经录用的职工,可试用三个月至半年。第五条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其年龄应为十六周岁以上。第六条特区企业对雇用的职工,按照合同规定及本企业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企业可以举办技
    2023-04-22
    475人看过
  • 指定管辖可以跨行政区域吗
    指定管辖是可以跨行政区域的。当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
    2023-04-17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劳动就业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