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案最长多久结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4 19:03:52 229 人看过

一、名誉权纠纷案最长多久结案

涉及到侵害他人名誉权事宜的诉讼,通常需耗时六个月方能审理完毕。

然而,这只是一般的时间要求,实际的审判周期还需视法院的特定诉讼程序而定。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名誉权诉讼来说,通常会在三个月的期限之内结束审理;而对于采用普通诉讼程序的情况,则一般需于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若因故需延长审理期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予以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名誉权纠纷是涉及民事还是涉及刑事

名誉权纠纷是民事案件。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当然如果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情节恶劣的,也会构成刑事案件,此时诽谤人的行为会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名誉权纠纷案最长多久结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工伤纠纷最晚多久结案?
    一、民事工伤纠纷最晚多久结案?1、民事工伤纠纷最晚6个月结案,工伤类民事纠纷一般六个月、或者是三个月内结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能可以获得以下赔偿:(1)治(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期工资。(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伤残津贴。二、不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1、职员故意犯罪受伤、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残的,不会被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着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
    2024-01-30
    237人看过
  • 一般名誉权纠纷立案怎么办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
    2023-04-02
    232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
    一、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二、侵害名誉权的起诉步骤是什么1.准备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依法收集侵害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
    2022-08-14
    98人看过
  • 个人如何答辩名誉权纠纷案
    一、个人如何答辩名誉权纠纷案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
    2023-04-16
    126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法庭调查结束后多久宣判
    名誉权纠纷法庭调查结束后,宣判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但一审的时间一般死立案后的六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名誉权侵权案件的质证流程是怎样的?(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二、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三、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
    2023-06-28
    52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起诉后多久开庭
    一、名誉权纠纷起诉后多久开庭法律都未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023-04-18
    310人看过
  • 关于名誉权侵权纠纷案由有哪些
    一、名誉权侵权纠纷案由有哪些如何确定案件的案由,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和统一的认识。名誉权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人格权包括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如何认定名誉权侵权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
    2023-02-21
    462人看过
  • 13名股东行使提案权引发名誉纠纷
    对被告使用言词不当的行为,法院提出批评,但不构成名誉权受损中国法院网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赵先生,认为王女士等十三名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提案侵犯了自己名誉,为此将王女士等十三人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赵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05年12月13日,王女士等十三名股东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联名书写载有“赵先生2002年从公司离职后,为达到个人目的,对公司进行了长达4年之久的恶意举报、上访、诉讼。通过各部门调查,赵先生告状问题属于个人想象猜测,其行为已严重侵害公司和绝大多数股东利益,败坏了公司形象,损害了公司名誉和声誉,严重制约了公司发展,给公司造成的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此,强烈要求赵先生赔偿公司及其他股东损失。提案请股东会研究解决”内容的《要求赵先生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经济赔偿的提案》。2006年1月15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决定
    2023-06-05
    293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的处理方案有哪些
    一、名誉权纠纷的处理方案有哪些(一)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来信或者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法院应否受理;(二)机关、社团、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一般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法院应否受理;若所载内容引起名誉纠纷的,法院应受理,并按上述规定认定是否名誉侵权。(三)新闻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按上述规定认定是否名誉侵权。二、名誉侵权纠纷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三)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四)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那强制执行的责任就更大了。
    2023-05-06
    81人看过
  • 金巧巧名誉权纠纷案终审宣判
    4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确定刘信达、宋祖德侵害名誉权事实成立,驳回宋祖德、刘信达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刘信达、宋祖德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分别赔偿金巧巧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万元;共同赔偿金巧巧公证费一千二百二十元的判决。刘信达自认其在电子日志博客上创作了两篇文章,均提到内地女星、演员金巧巧,并承诺凡刊登或转载其创作的文章,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刘信达承担,并同意宋祖德进行转载。金巧巧认为上述两篇文章的内容虚构事实,用语低级粗俗,故意侮辱人格,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2008年12月,金巧巧将刘信达、宋祖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两人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在三大网站个人博客上的涉诉文章,并在三大网站首页以及《法制日报》前四版显著位置刊登声明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要求宋祖德、刘信达分别赔偿其精神损害抚
    2023-06-08
    218人看过
  • 江某诉王某 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本案系由本站方-俊律师主办的一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江某某与王某某、李某某因工作及生活问题产生纠纷。某日,江某某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当言论的帖子,并认为是王某某、李某某所发,于是江某某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某、李某某,要求王某某、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王某某、李某某遂委托本站律师应诉。同时,王某某、李某某亦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当言论的帖子,并认为是江某某所发,在本站律师的指导下,王某某、李某某提起反诉。经本站律师的有效应诉与反诉,南山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本诉请求,同时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本站律师的代理结果已经成功的达到了委托人王某某、李某某的要求,律师代理工作成功完成。本站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场名誉纠纷得到平息。附:本案判决书(部分)一、什么时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如果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2023-06-21
    180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纠纷的立案与审判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侵犯名誉权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
    2023-07-07
    224人看过
  • X公司董事长在人格名誉权纠纷案中胜诉
    广东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洪诉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军侵犯人格、名誉权纠纷一案近日审理终结,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被告仲*军在原刊登攻击朱*洪文章的报纸上,以同样的篇幅刊登消除失实评论影响、向原告朱*洪赔礼道歉的文章,并赔偿给原告朱*洪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2003年12月18日,仲*军在广东《粤港信息日报》(现已更名为《民营经济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格-力再现禇时健式人物”、副标题为“**集团内部人事之争的核心是企业资产归属问题”的评论性文章。该文以点评**集团与格-力电器两者之间关系为引,将矛头对准在格-力电器担任董事长的朱*洪,把朱*洪评析为“禇时健式人物”,称朱*洪“想通过股权置换,把集团公司所拥有的58%的股份分30%归他个人所有”,提出“透过这场权力之争,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国有资产如何流向私人的画面”,把朱*洪描绘成一个“59岁现象”的人
    2023-06-13
    84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心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倪*璐,女,21岁,住北京市朝阳区。原告:王-颖,女,22岁,住北京市朝阳区。被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孙*昌、董事长。原告倪*璐、王-颖因被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以下称国贸中心)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倪*璐、王-颖诉称:原告在被告下属的**超级市场购物时,被告的两个男服务员怀疑原告偷拿了市场的东西,并迫使原告解开衣扣、打开手提包让其检查。被告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侮辱了原告的人格,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故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款,并对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被告国贸中心辩称:被告下属的**超级市场规定,市场工作人员有权在收银处检查顾客带进店内的包、袋,该规定以公告形式张贴在市场的入口处,原告进入市场购物,应视为自愿接受该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侵权人当众实施侵害行为,使公众对被侵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时,才能认为
    2023-06-13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答辩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7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并以在______村路口张贴公告,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______元,合计______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如何才能答辩名誉权纠纷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并以在______村路口张贴公告,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______元,合计______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如何处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
    • 遗产房屋纠纷案件最长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05
      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时效是不一样的。最长的话是不能够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话还是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对方用追诉时效来进行抗辩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 (1)
    • 名誉权案件立案后多久进行审判?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14
      人民法院在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时,通常情况下可以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安排开庭和做出裁判。但若该案涉及广泛且影响恶劣,司法机构可能需要额外增加证据收集和调查的时间,从而延迟开庭日期。在处理此类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