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案涉工程应进行而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应为无效。前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出于对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请求权的限制,设置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前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主要是在因增减工程的性质、标准不宜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或原合同约定不明无法适用的情况下选择的结算工程款方法。而本案工程虽进行了设计变更,但已完工程并不存在上述情形,故应依当事人约定进行结算,因此,案涉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应作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依据。案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进行抗辩。
根据鉴定结论,已完工程造价为1300万元,双方确认实业公司已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800万元,故实业公司支付建筑公司尚欠工程款500万元及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当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
5、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6、法律未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7、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则合同仍然成立有效。除此之外,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8、没有按国际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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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工程又未竣工验收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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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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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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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原则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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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验收,建筑施工企业能否主张工程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筑施工企业。 2、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合同约定是结算的最终依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特别重视并做好结算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行施工责任,保留好诸如工程联系单、签证、索赔单、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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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未经竣工验收,造成工程价款无效,怎样确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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