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免职和行政撤职的异同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36:49 287 人看过

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2、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职务自行免除的条件有5种: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3、后果不同。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的救济(行政复议)和司法机关的救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

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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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职务的行政职能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
    • 行政撤职处分包括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5
      行政撤职处分:是指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违反行政纪律,需要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的一种行政处分。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降级、撤职,24个月。 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