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证据有疑问可以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9:30:21 50 人看过

1、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检察院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可以要求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2)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六条

一、刑事证据审查方法

1、个别审查,主要指甄别法。用于对收集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是审查、判断证据最常用的方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用的方法,可以对证据进行初次净化和筛选。运用此方法,要求依据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常识去辨别证据的真伪,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力。

2、综合审查。审查、判断证据不能孤立地看待各个证据,应综合审查、判断全案证据材料。一方面,对不同种类的证据,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矛盾;另一方面,还应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不但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要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3、辨认。即对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这是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刑事侦查中经常运用的方法。辨认必须按程序进行,在使用辨认结果时要进行查证和复核,并应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防止发生错误进而造成严重后果。

4、对质。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辨认的方法。一般是在涉及案件的重要问题上,且除了进行对质外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才可采用此法。

5、技术鉴定。鉴定是审查、判断某些物证和书证必不可少的手段,如一些物品或者物质痕迹仅凭司法人员的一般知识是无法判明其性质和特征的,都需要运用各种鉴定方法才能判明。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新的鉴定手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可靠。

6、侦查实验。即为了审查、判断某一现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下发生,而依法将该现象发生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一种活动和方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侦查实验,必须经县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逻辑方法。审查、判断证据除了利用证据互相验证和进行科学鉴定等方法外,常用的还有通过逻辑方式来进行审查、判断。具体方法有:归纳法、演绎法、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和排除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证据审查相关文章
  • 对重大案件,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对讯问怎样处理
    一、对重大案件,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对讯问怎样处理1、对重大案件,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对讯问按以下情形处理:(1)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核查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2)负责捕诉的部门认为确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一条二、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于已经被拘
    2023-06-21
    203人看过
  • 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有帮助嫌疑人隐匿证据等行为怎样处理
    1、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有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或者证据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依法处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条一、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4、证人证言。指证
    2023-03-02
    375人看过
  • 检察院对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怎样处理
    一、检察院对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怎样处理1、检察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移送审查逮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移送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的依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六条二、非法证据的类型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2、取证程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这是一般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非法证据。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若以上述方法收集证据,将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而成为非法证据。3、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或与案件事实无联系的事实材料,因其
    2023-06-17
    21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证据的移送应如何办理
    在庭审中出示、宣读、播放的证据材料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移送人民法院。本案的案卷和其他材料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按照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整理归档。一、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
    2023-04-11
    447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讯问嫌疑人要怎样处理
    一、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讯问嫌疑人要怎样处理?1、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认为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条二、逮捕后能否取保候审1、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2、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2023-06-17
    411人看过
  • 对嫌疑人在逃的移送起诉案件,检察院怎样处理
    一、对嫌疑人在逃的移送起诉案件,检察院怎样处理1、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嫌疑人在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起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二、对在逃人员发布通缉令注意什么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
    2023-05-06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证据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的一种诉讼活动。 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为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在证据审查过程... 更多>

    #刑事证据审查
    相关咨询
    • 法官对检察院判决书的证据有疑问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庭审中法官对量刑的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核实。
    • 检察院检察院怎样讯问犯罪嫌疑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02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应如何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3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 人民检察院对视听资料存在疑问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
      人民检察院对视听资料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视听资料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视听资料的人员并制作笔录,对视听资料进行技术鉴定。
    • 人民检察院对勘验笔录存在疑问的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7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人员并制作笔录,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进行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