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期间如何区分债权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3:40:16 191 人看过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一、同居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吗

并非所有同居财产都是共有财产,具体如下:

1、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在同居关系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无法证明财产和债务是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要证明同居的事实,还要证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或债务的范围。

二、什么是男女朋友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受益、处分和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双方共有的财产。因此,双方同居期间的工资是否视为共同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单独使用或者约定属于个人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

情侣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如果同居关系终止时,其中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在同居期间尚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该要适当照顾,或者要由对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援助。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同居相关文章
  • 夫妻分居期间如何共同应对债务问题
    处理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办法: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其自行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之间有债务吗?债务不存在于夫妻之间。但若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订立借款合同,且该合同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2023-08-16
    442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一方的债务
    在非法同居中,很多适合夫妻关系的法律制度对非法同居是不适用的。比如,非法同居不适用夫妻财产制度,非法同居一方不享有对另一方的继承权等等。在财产制度上的区分,是合法夫妻关系与非法同居最大的区别。同居期间可以区分确认是个人的债权债务就是个人的债权债务,不能区分的话就认为是共有的债权债务。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的形式: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2023-08-15
    258人看过
  •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区分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区分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变更要征得经过债
    2023-06-16
    456人看过
  • 探讨分居期间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法
    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法: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2、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3、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一)分居不是离婚。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2023-07-12
    470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债务分配原则
    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所遵行的基本原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方式1、同居关系的财产关系以共同共有为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为购买房子各自出了多少钱,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2、同居关系的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独立财产的,则该财产归自己独立享有。如同居之前的各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
    2023-02-21
    228人看过
  •  在分居期间,如何认定夫妻的债务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包括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债务、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以及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的债务。而如果没有以上情况,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要明确债务的性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在夫妻分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或者是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分 居 期 间 , 如 何 认 定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2023-10-06
    333人看过
  • 如何分配离婚后分居期间夫妻的债务
    要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包括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老公欠债老婆可以偿还吗?对于丈夫所欠债务,妻子是否要偿还,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判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对此没有偿还义务。三、信用卡借款欠款属于共同财产吗?信用卡借款欠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
    2023-03-19
    39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认定结果也不同。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各自对外的债务。具体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认定结果也不同: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 夫 妻 分 居 期 间 债 务 如 何 划 分 ?在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划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不包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庭用品和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划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一方没有偿还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双方对债务
    2023-09-12
    431人看过
  • 如何区分一个企业的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一、企业破产怎么办理注销登记?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
    2023-03-05
    32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要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
    2023-04-14
    441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一、未婚同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未婚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对全部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需要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然后可以估算出共同财产价值,并且需要经过双方的认可。最后可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前,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可以避免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二、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2)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3)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
    2023-03-21
    379人看过
  • 公司债务与法人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公司债务与法人个人债务在区分的时候需要确定是否有公司的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实,法定的代表人,对于一个人的身份是没有特殊的影响的,所以就算公司出现了变故,或者出现了负债的现象,也不会追求法人的责任的,因为公司的责任与个人的责任是两回事,所以作为法定的代表人,不用担心有责任一个人扛的现象。法人代表作为法人的代表机关,地位主要就是法人的对外执行机构,比如说签订合同等等一些事情上。但是大家不要误认为法人签订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所签,其实是以法人的名义所签的,所以这些行为都是法人的行为,而对于这些行为所需要承担的后果也是应该有法人
    2023-04-11
    85人看过
  • 分居期间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应该怎样认定
    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分居期间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以及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共同债务。一、分居期间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分居期间债务算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
    2023-06-05
    242人看过
  • 如何分辨债权债务人?
    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2、含义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3、法定义务不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债务人非善意债权转让如
    2023-07-31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非法同居的认定如下: 1、双方均有配偶者而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 更多>

    #非法同居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6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分居期间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共同承担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2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如何偿还分居期间债务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
    • 如何区分公司和法人之间的债权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4
      总分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