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还贷款买房子离婚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9:00:29 272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一般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归夫妻双方,写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响该房子所有权的认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二、妻子出轨财产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出轨,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财产一般不需要处理;如果双方离婚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有出轨方少分。

三、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要进行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的,不需要进行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贷款买的房子夫妻名字离婚后法院怎么判
    贷款买的房子夫妻名字离婚后法院怎么处理这个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首付部分是谁出的钱,就归谁。(当然要看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出资人)贷款部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的,双方各占50%。离婚后,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如果你们到时候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财产再次分配诉讼时效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
    2023-06-13
    359人看过
  •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贷款谁还?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如果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然有权向其配偶追偿。而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一、离婚按揭房屋的房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房屋所有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或者归一人所有,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二、房产离婚后要如何处理呢?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2
    2023-03-03
    492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子还在还贷离婚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规定是什么?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
    2023-03-13
    332人看过
  • 夫妻购买的房子还没有拿房产证离婚怎么办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二)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三)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023-02-23
    2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怎么解决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怎么解决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买的在女方名下的解决办法:1.婚前一人支付首付办理按揭,并还完贷款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一人支付首付办理按揭,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视为一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3.婚后办理按揭贷款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二、离婚房产诉讼费怎么计算离婚房产诉讼费的计算:1.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就是200元,一般由原告承担。2.判决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要求原告另行起诉。财产权属有争议可能会这样处理。诉讼费200元,一般会由原告承担。3.判决离婚,将财产一并分割。诉讼费法院一般会按原被告所分财产比例来承担。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原
    2023-06-16
    312人看过
  •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事先由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无约定均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的,由夫妻进行竞价确定房屋最后的归属;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依法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
    2023-07-29
    395人看过
  • 丈夫婚前买的房婚后妻子可以不还贷款么
    一、丈夫贷款妻子需要还吗1、丈夫贷款妻子不一定需要还。2、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不支持将夫妻一方所负的贷款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第三人要因此主张要求还款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这笔贷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妻子就需要共同承担该笔贷款的偿还责任。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
    2023-03-04
    437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贷款买的房子
    夫妻离婚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按共同财产均等或者协议分割。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
    2023-07-25
    94人看过
  • 房子抵押贷款夫妻离婚该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抵押的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而法院一般不直接分割房屋,会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使用人,等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条文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于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对方的该行为时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二、民法典离婚怎么协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
    2023-03-18
    163人看过
  • 有贷款的房子夫妻离婚怎么去名字
    一、有贷款的房子夫妻离婚怎么去名字夫妻离婚这样给房产去名字: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的,并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完毕再去相关窗口办理;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二、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分离婚有贷款的房子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进行判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三、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算共同财产么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且离婚时,该房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并由登记一方对另一
    2023-04-14
    415人看过
  • 刚付了房子首付款夫妻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必须提供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证据,比如去银行还贷时的签名、相关文件等等。如果不能提供可能会有困难。家电家具估计很难折现,只能将现有的家具家电要求享有全部权利。如果男方没有尽到对家庭的义务,可以要求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照顾女方。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要怎样分配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的分配方法:1、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子属于婚前买房的一方,离婚后对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有特别的约定是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双方应该一起出售或抵押;4、婚前双方出资买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对方在购房时不承认出资,则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2023-08-12
    33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房子贷款孩子归谁
    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是需要共同清偿的,共同偿还的债务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是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者是双方事先约定好婚后财产各自所得的话,债务由双方协议决定由哪一方清偿。一、父母离婚欠的钱谁还父母离婚欠的钱谁还,要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那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只是用在个人花销中的,就是个人债务,只需要个人偿还。二、父母离婚欠的钱是谁还父母离婚欠的钱谁还,要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那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只是用在个人花销中的,就是
    2023-03-28
    328人看过
  • 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夫妻离婚怎么办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二)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三)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023-03-10
    405人看过
  • 丈夫婚前买房婚后办本,夫妻离婚妻子争房败诉
    周先生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婚后才办理房本。他和妻子蒋女士离婚时,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房产。昨天(9日)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蒋女士无权分割,但周先生需要将双方共同偿还的欠款还给她。1992年9月,周先生单位福利分房,他分得楼房一套,支付了全部房款1.96万元,并因为这笔房款欠下1万元外债。1993年1月,周先生与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归还了买房借的外债1万元。1994年11月,周先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凭证。2009年9月,因感情破裂,蒋女士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并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庭审中周先生同意离婚,但辩称房屋产权证虽然在婚后办理,但房款是自己婚前支付的,房屋应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周先生和蒋女士诉争的房屋产权证是在婚后办理,但该房是周先生在婚前购买,并已经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因此该房应为周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2023-06-10
    46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离婚后买房贷款都由谁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7
      离婚后如果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贷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这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其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 买房子有贷款夫妻怎么离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房子有贷款怎么析产的法律条文如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
    • 夫妻买房,贷款还没下来离婚了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4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
    •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贷款买的房子没有还清房贷离婚的时候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
    • 离婚以后夫妻都有贷款买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