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婚前找到一家婚庆公司为其提供婚庆服务。双方协商,婚庆公司以1.45万元的价格提供包括场景布置、婚礼摄像、照相等服务,其中婚礼摄像费用为2500元。
婚礼举行期间,婚庆公司的摄影师为张林夫妇以及众多亲朋好友记录下许多温馨的场景。婚礼结束后一个多星期,张林夫妇联系婚庆公司,被告知最近忙,还没有弄好,再等等。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婚庆摄影成片仍未处理好。张林起了疑心,再次到店里去询问,直到这时,工作人员才告知,录像被摄影师弄丢了。
这是一辈子最珍贵的回忆,婚庆公司太不负责任了!张林夫妇一纸诉状将婚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先前支付的婚庆费用1.45万元,并分别向两位新人各支付1.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婚庆公司向张林夫妇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对于张林夫妇返还全部婚庆费用的要求,法院没有支持,仅判决婚庆公司向张林夫妇返还摄像费用2500元,支付误工费200元及交通费50元,并登报道歉。
对于该案的判决,法官表示,婚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林夫妇提供摄影服务,未能交付摄像资料,已构成违约。而婚礼摄像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记载了新婚夫妇人生中的最重要时刻,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而婚礼过程也是不可重复和再现的。因婚庆公司失误而造成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确对新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该赔偿。
法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给张林夫妇带来的精神伤害的程度,作出了如上判决。法院认为,婚庆公司对于其他服务均按合同履约,因此没有支持退还全部婚庆费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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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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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摄的婚恋录像属于精神损害赔偿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你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非法使被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三是以侮辱、诽谤、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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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丢失赔偿几倍?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6婚礼视频丢失,婚庆公司属于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婚庆公司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使新郎新娘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包括赔偿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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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效果太差,可否要求精神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你们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婚礼具有不可重复性,决定了婚礼录像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婚庆公司对该结果存在过失,侵犯了你们的权益,应当予以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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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损害赔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第四,因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