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7:22:53 285 人看过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加班路上受伤不算工伤,只能算是个人的意外伤害。如果已经购买有商业意外险的,那么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员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了人身伤害后,要是可以评上工伤,是因为交通事故才造成了该伤害,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该员工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一、自驾车意外险哪些不赔

1.如果是交通意外险,很多交通意外险是不保障自驾车的责任的。如果是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话,是不分是不是自驾车的,他只判定你的事故是否由于你的违法驾车引起的(比如说酒驾,比如说无证驾驶,或者没有年检的车等等)。

2.其次,需要看被保险人所投保意外险的保障责任是什么,还有受伤情况。如果只是造成了一般的医疗,那么在肇事者走的三者险,且进行了赔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进行赔付了的。但是如果购买的意外险中的医疗险是含有住院津贴的话,这个住院津贴是要进行赔付。如果造成了本人的身故或者伤残,根据保险责任是肯定需要进行赔付的。

二、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所以,职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存在所谓的事故,摔伤也是也是自己的原因,所以不应算作工伤。只有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员工对此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三、员工工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工伤后,一般的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笔者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需注意的是,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很多劳动者会认为鉴定越早越好,但其实不然。因为损害是一定的,早鉴定晚鉴定结果都一样。但是,很多地方如笔者曾执业的深圳地区是以鉴定那天作为医疗终结期的,若过早鉴定,医疗期内的待遇也将提前终止。所以,为了自己的健康,建议受伤员工安心接受治疗,待身体大致康复后再申请做鉴定。

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

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医疗期内,员工需住院治疗的,最好住院治疗。因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都可以要求支付。若未住院,这两项都比较难以争取。

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医疗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医疗费。若评上伤残等级,可去社保局办理理赔手续。

5、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这三项补助金,各省规定不一样,具体以自己所在地为准。社保局需根据员工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很多劳动者会发现为什么自己的工资很高,赔付那么少呢这是因为社保局是按照员工交纳社保的基数赔偿的,但是现实中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交纳社保。所以,在有此项争议时,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了的,可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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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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