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0:11:08 164 人看过

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为农业用地。由于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用途会随之改变,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抵押。可以抵押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

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和荒地(简称四荒)的使用权。这里需注意的是,农村集体里面的自留山与责任山不属于四荒之列。自留山与责任山是林地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四荒的土地,故不得抵押。四荒的承包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也就是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四荒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还应持有依法登记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地证等证书。

2、乡(镇)、村企业以其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乡(镇)、村企业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地上的厂房、其他建筑物一并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抵押权人仅取得农作物的抵押权。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有:1、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1、拍卖实现土地抵押权,一般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如下法律后果。对抵押人来讲,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强制执行费用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抵押权人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给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拍卖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2、土地使用权折价如果拍卖流拍无法实现,债务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时,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将土
    2023-08-15
    317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其中包括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1、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2、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
    2023-06-15
    3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
    土地使用权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抵押给了哪里,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解除还是到原来的部门申请就行了,只不过现在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也会通过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明书来约束双方的抵押关系,如果,债务债权还没有如约清偿完毕,那土地使用权
    2023-04-03
    2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适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抵押贷款:即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从事民间的借贷活动。二是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经营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承租企业或担保承包企业的经营者,如果没有完成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经营目标。出租方或发包方有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三是担保其他债务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钱给付或者可以以金钱估价的债务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须满足的前提条件: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
    2023-04-22
    2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权利抵押的有哪些范围
    可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1)按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二)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3)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如下: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
    2023-08-09
    447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范围有哪些?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2、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4、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即用于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的位置、面积等。抵押物状况关系到抵押的目的能否实现,所以有关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必须在抵押合同中载明。5、抵押权担保范围。抵押权的类型有哪些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二)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
    2023-08-13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抵押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担保法》第34条第3项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采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 (2)根据《担保法》第36条第1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第1款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3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3-05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由外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农林牧渔需要签订承包合同且年限是30年;承包地的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3同意+乡政府批准+上级农业部门批准)。 外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需要签订承包合同个,合同期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以资金支付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交易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但付款条件和期限不同。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资金的支付是平等的。3、集体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权权利抵押的有哪些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可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按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