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新股东不认账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1:50:14 216 人看过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不认账的,原股东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新股东拒绝履行的,原股东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股权转让协议必须要办理公证吗?

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股权转让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协议即生效。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公司变更法人贷款怎么办

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

三、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到了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未约定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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