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不同罪数形态犯罪的处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30:47 414 人看过

罪数形式是指行为人是一罪或者数罪的形式。根据罪数形式的分类,可以将罪数分为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等,都需要对罪犯追究刑事责任。

1、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种行为触犯多种罪名的犯罪形式。想象竞合犯是形式数罪,本质一罪。对于想象中的竞合犯,我国刑法理论界通说主张按照从一重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即根据行为触犯的几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进行定罪处罚,而不行罪数并罚。

2、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犯罪的情况。对牵连犯的处理,一般认为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即从重从重处罚原则,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一种犯罪行为被另一种犯罪行为吸收,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行为论罪,不再以吸收的行为论罪的犯罪形式。根据吸收行为构成的犯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既遂的基本形态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

以上就是2022年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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