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否购买新的土地,为合作建房筹集资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22:27 145 人看过

单位能否用新购土地筹集合作建房资金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用新购或新购土地组织筹款和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从事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落实供应对象和产权关系。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取得或者新购买的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从事单位集资和合作建房活动。筹集合作建房资金的单位不得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出售保障性住房除缴纳收入外,还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以经济适用房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为计税基数,按下列规定纳税:

(1)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和省级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挂牌销售土地出让金和收入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免缴费用):卖方支付。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房平均单价、原支付的超出居住面积标准的房价以及卖方按照本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和证书监管费后的净收入按超额累进比例支付。如果交易价格低于同期当地经济适用房平均单价的50%,则支付收入的20%,80%属于卖方;对于交易价格高于当地经济适用房平均单价50%的部分在同一时期内,收入的30%应支付,70%应属于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入应全额支付。

(3)印花税:0.1%,其中一半应由买方和卖方承担。

(4)契税:1.5%,由买方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部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建房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要加强对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对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中新社发刘怀君摄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土地供应。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通知精神,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通知要求,依法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申报住宅用地总量的70%,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强调,禁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各地要加强对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
    2023-06-11
    450人看过
  • 合作建房集资单位是否收取管理费
    合作建房单位是否应当收取管理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为住房建设筹集资金,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不产生利润。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组成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落实供应对象和产权关系。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第四十条,不收取管理费,不盈利买房前所欠的物业费如何在实践中,当你买房时,你会发现以前的房主没有结算过物业费,所以现在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首先,当你完成房屋买卖时,你必须签署一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对拖欠的物业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办理。应该提前支付的东西应该提前支付,所以我们在买房时需要注意这些问题。虽然可以以后解决,但是麻烦很大其次,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您可以先与原业主协商,要求他支付已支付的物业费,或者您可以从购
    2023-05-07
    91人看过
  • 集资建房的单位能否顺利销售?
    单位集资建房对外销售无效。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单位集资建房属于小产权房吗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团体土地上制作房子,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分颁布,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布,亦称“乡产权房”,两者不是不同房产类型,所以单位集资建房不是小产权房。2、单位集资建房是改变住宅制作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准则,实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当,经过筹集资金,制作的房子。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给、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
    2023-07-08
    411人看过
  • 中期票据为地方建设筹集资金
    为应对金融危机,响应中央政府经济保八的政治任务,各地迅速兴起了一轮投资建设的新高潮。但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耗用大量中长期资金,使得很多地方政府为资金而发愁。面对地方政府巨大的资金缺口,中期票据正成为破解地方政府资本金困局的渠道之一。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京沪粤三地的大型政府投融资平台将在3月9日密集发行中期票据。其中,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发行规模均达100亿元,上海久事公司50亿元。除北京为5年外,其余两地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达8年。京沪粤三地此次资金募集用途就是为解燃眉之急。由于中期票据是一种无担保债券,为能够使市场更加接受,这三大投融资平台都在偿债机制上进行了信用增级,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到期还本付息出现不足,那么政府将以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实际上,这意味着发行中期票据得到了地方政府财政还款的保障。
    2023-06-06
    253人看过
  • 公司举债募集资金能否用于购买土地
    公司债权募集资金能否用于购买土地公司债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土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试行房地产及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煤炭和钢铁行业房地产、煤炭和钢铁企业应合理审慎地确定筹资规模,明确筹资目的和披露期限安排。房地产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土地,发行人应当向其出具书面承诺,监管机构将继续监督发行人履行承诺情况。具体要求如下:(1)合理计算募集资金规模。涉及现金流量预测的,应当提供预测依据。主承销商应当对募集资金规模及其计算进行核实,并对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和计算依据发表明确意见(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发行人应逐笔披露待偿还贷款或其他债务的详细情况,以及每笔贷款或其他债务的到期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后,发行人的债务篮子应当适当分散,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应当与银行贷款存量合理匹配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应明确基金标的,计算流动资金,并在招股说
    2023-05-07
    375人看过
  • 单位集体自建房能买么
    法律综合知识
    单位集体自建房是否能买,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房屋的性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意愿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考虑因素:房屋性质:如果单位集体自建房是用于员工居住的福利房,且符合当地的住房政策和规划要求,那么员工可能有机会购买这些房屋。但如果是单位的办公用房或经营性房产,通常不对外出售。法律法规: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集体自建房的销售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地区可能允许单位将自建房出售给员工,而其他地区可能有严格的限制。单位意愿:单位是否有意愿出售自建房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单位可能愿意出售以回笼资金,而有些单位可能需要自用房产用于业务发展。购买条件:如果单位决定出售自建房,可能会有一定的购买条件,比如限价、限购对象(仅限于单位内部员工)等。产权清晰:购买前需要确认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以及是否已经取得了相关的建设许可和产权证书。市场价值:购买时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确保购
    2024-07-29
    378人看过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实施中,应当注意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一、集资建房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集资建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
    2023-06-23
    77人看过
  • 关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有何规定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律师补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市、县人民政
    2023-05-06
    112人看过
  • 集资建房非单位员工可以申请购买吗
    一、集资建房非单位员工可以申请购买吗根据相关规定,单位集资建房在拥有五年以上完全产权之后方可进行买卖交易。这类住房被定义为经济适用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权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便由职工与该单位共享;且在五年内,此类房产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而当此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若超出了政府所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则需要额外支付百分之十的综合地价款作为补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
    2024-07-29
    326人看过
  • 民法典单位购房资格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一、民法典单位购房资格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单位购房资格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单位购房资格不属于财产权利,而是基本被继承人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被继承人死亡后,购房资格随之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2023-06-04
    162人看过
  • 已买经济适用房还可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
    2023-06-18
    267人看过
  • 单位集资的房子能不能转让没有土地证
    没有土地转让证的,土地使用单位不得转让所有权。第三十条因合法建设需要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4)符合规划的建设工程证书;(5)房屋竣工证书;(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资料。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登记;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不动产产权证明;(四)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所称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书、继承书、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转让的材料所有权。
    2023-05-08
    141人看过
  • 购房14年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
    国企员工李某14年前从岳老太手里买了一套农房。岳老太去世后,其儿子王先生作为继承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判决王先生胜诉。王先生诉称,2000年8月17日,他的母亲岳老太购买了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委会自建的一套两室一厅楼房,房屋价款和天然气设施费等共计13.8万余元。买房第二天,其母亲经人介绍,按原价将房屋卖给了在首都机场工作的国企员工李某,双方签订了购房证明。2010年10月,天竺村被整体拆迁,村委会自建的楼房被重新安置调整。2011年9月11日,其母亲去世。王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非本村村民,与其母亲的房屋买卖行为应属无效。他为此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00年8月18日签订的购房证明无效。李某辩称,本案名为房屋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他借岳老太的名义取得房屋使用权。当年除了支付购房款,他还额外支付岳老太好处费1万元。他对涉案房屋形成了长期居住占有使用的事实,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国家机关可以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十二)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如何获得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23-04-27
    44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单位可以新购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
    • 哪些人可以购买单位自用的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应经过本单位同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同意,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购买的集资建房,有土地证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8
      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帮你解决“不办土地证有什么影响”这一问题。 1、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者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不然赔偿的标准或许会降低。 2、开发商的土地证是城中村或者旧城改造中剥离回迁用地之外的对外出让建设商品房的依据,五证之一,也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更是后续办理房屋产权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否可以出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只要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并且住满五年的,就可以出售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
    • 单位的集资建房,没有,能不能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这样的房子最好不要购买,风险很大,如果相关审批政府不能通过,可能就会作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最后财房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