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规划的条件是什么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
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
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
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
申请人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四)临时用地:
1、为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3、不影响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
(五)土地使用权变更:
1、申请变更已批准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的,须先征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价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在竣工前不得申请变更土地用途或调整容积率,但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总部企业用地和工业生产研发用地等经市发展改革、科工贸信等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我市鼓励发展政策的已出让未建用地确需申请调整容积率的除外;
2、行政划拨用地、减免地价用地、建设用地批准决定中规定为自用性质的土地申请完善出让手续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供应的相关政策;
3、申请变更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的,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申请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已预售的,还须取得全体预购人书面同意。
(六)土地使用权续期: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续期的,申请用途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国家关于土地供应的相关政策;
3、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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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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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具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并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性质、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界线、建筑退让、建筑高度控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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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8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内容,依法确定建设地块的规划条件(图则)。建设地块规划条件(图则)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使用强度、适当兼容使用各类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协调布置各类市政设施的原则。土地储备项目需要进行前期开发整理的,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其委托承担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任务的单位,持申请书、土地储备项目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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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用地规划的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建筑退让、规划控制绿化带、公共通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居住项目的规划条件除明确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户型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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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用地规划基本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建筑退让、规划控制绿化带、公共通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居住项目的规划条件除明确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户型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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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3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包括:建设用地的位置和面积、使用性质、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风貌,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等。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