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牟某诉被告北京仟家信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一案,依法驳回了原告牟某的诉讼请求。这是朝阳法院审结的首例股东本人起诉否认其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纠纷案件。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有关公司股东资格认定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是正向的诉讼,即由股东起诉公司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而朝阳法院受理的该起案件中,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却是反向,原告本人要求确认其不具有被告北京仟家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仟家信)的股东资格。
原告诉称:2006年8月,北京仟家信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冒用原告的姓名、假冒原告的签名,制作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虚假文件,并以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使原告被登记为北京仟家信公司的股东。事实上,原告既无成为北京仟家信股东的意思表示,也未参加过股东会议和实际出资,更未签署北京仟家信相关公司登记材料。故原告起诉来院,要求确认其不是北京仟家信的股东,北京仟家信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辩称:原告在北京仟家信的股东身份是工商登记认可的;原告授权工商企业登记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其在北京仟家信的股权登记,并提交了身份证等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和材料,且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都是原告亲自选定的;原告不但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在上海成立了北京仟家信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而且还参与了北京仟家信的分红。故牟某是北京仟家信的合法股东,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为主要形式特征,即工商登记在股东资格认定时具有相对优先的效力。而签署公司章程、实际出资、取得出资证明书及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属于实质特征。当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的相关证据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应当根据争议的具体构成,优先选择适用相应的证据作出认定。原告在庭审及质证时,多次发表明显不真实的陈述,有规避法律之嫌,故应当坚持公示主义和外观主义原则,以充分维护司法制度为宜。北京仟家信的答辩意见虽然缺乏相应的直接证据支持,但相关间接证据,比较接近客观事实,故对此答辩意见予以采纳。因此,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首例公司解散纠纷案调结
123人看过
-
天津法院审结纠纷案“小股东”打赢“大官司”
120人看过
-
鹤岗一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审结
83人看过
-
区法院审结首例涉台合资公司破产清算案
300人看过
-
四川首例股东会召集权纠纷调解结案
65人看过
-
北京二中院审结首例农民主张行使股东盈余分配纠纷案
304人看过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 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 更多>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原告败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1、根据您的陈述,二审中案件终止审理的理由是你们不是股东。你们是否具备股东身份是一个事实问题。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因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你们不具有股东身份,应当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对于此问题,你们可以提请主审法官所在审判庭的审判长解决
-
公司股东资格认定纠纷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
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案件怎样管辖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6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律师如何认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1.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 2.《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3.《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